也就是說,莫洛萬還有3個多小時用來尋找與攻擊.中國艦隊。準確一點,隻要能在新德裏時間31日淩晨1點前找到中國艦隊,莫洛萬就能及時派出攻擊機群,在中國的攻擊機群到達之前向西北方向撤退,並且做好艦隊防空工作。即便無法幹掉中國艦隊,也能用一次攻擊重創中國艦隊。到時候再撤入孟加拉灣腹地,也能避免遭到打擊。
由此可以看出,莫洛萬還有1小時30分鍾的搜尋時間。
F-46I在執行半徑為1500千米的偵察任務時,能夠全程以1.8馬.赫的速度飛行,總共隻需要45分鍾就能完成偵察任務。即便是EV-22C,也能在1個小時後到達馬六甲海峽東南部海域,完成對整個海峽的搜索任務。剩下的30分鍾,足夠3艘航母各派出至少48架艦載戰鬥機。
莫洛萬在計算,遠處的華劍鋒也在計算。
與莫洛萬不同的是,華劍鋒沒有猶豫,也沒有根.據“猜測”安排作戰任務。
北京時間31日淩.晨1點55分,也是莫洛萬收到費爾南德斯的命令前不久,華劍鋒收到了偵察機發回的報告。
終於找到印度東部艦隊了。
與海軍司令部製訂的“丙計劃”中預測的情況幾乎完全一樣,印度東部艦隊沒有跟隨西部艦隊南下前往巽他海峽,而是留在安達曼-尼科巴群島西麵。
華劍鋒沒有耽擱任何時間,立即讓楊晉傑安排航空作戰行動。
讓人有點意外的是,華劍鋒讓楊晉傑首先安排的不是攻擊任務,而是艦隊防空。
這不難理解,在華劍鋒看來,偵察機發現了東部艦隊,那麽東部艦隊也發現了偵察機。
事實上,莫洛萬並沒有發現那架在小安達曼島上空轉向,也就是發現了印度東部艦隊的偵察機。
不是莫洛萬粗心大意,而是技術與戰術上的限製,讓他犯了錯誤。
當時,執行艦隊防空警戒任務的隻有2架EV-22C(還有1架升空巡邏的EV-22C沒有啟動雷達),艦隊裏的防空戰艦並未啟動遠程對空搜索雷達。EV-22C的相控陣雷達工作在L波段,電磁波無法穿透大氣層頂部的電離層,也就無法被太空中的電子偵察衛星發現。隸屬於東部艦隊的幾艘防空戰艦的遠程警戒雷達則工作在頻率更低的波段,隻要雷達啟動,就能被電子偵察衛星發現。印度戰艦的雷達工作頻率不是什麽秘密,中國肯定調整了電子偵察衛星的軌道,隻要戰艦暴露行蹤,東部艦隊就暴露了行蹤。以電子偵察衛星的定位能力,足以為中國艦隊提供必要的引導信息。印度海軍有明文規定,在派遣了艦載預警機的情況下,隻要沒有確定的空中威脅,就不能使用戰艦上的防空警戒雷達。
如果麵對的是普通目標,EV-22C足以擔負起艦隊防空警戒任務。
隻不過,這次EV-22C遭遇的是J戰鬥機。
雖然空軍的轟炸機已經摧毀了安達曼-尼科巴群島上的防空警戒雷達,但是楊晉傑在安排偵察任務的時候還是非常謹慎。12架偵察機在距離安達曼-尼科巴群島還有350千米的時候就拋掉了外掛副油箱,距離150千米時啟動了主動電磁幹擾設備。如此一來,EV-22C對J的最大發現距離不會超過200千米,甚至不到150千米。而東部艦隊的2架EV-22C執行的是艦隊防空警戒任務、距離航母不會超過100千米,東部艦隊距離安達曼-尼科巴群島有300千米。J在執行偵察任務的時候,對“尼米茲”級這類沒有任何隱身措施的航母的最大探測距離超過350千米。由此可以得知,J現印度東部艦隊的時候,EV-22C還沒有探測到J。楊晉傑沒有讓偵察機冒險,明確命令發現印度東部艦隊之後,立即轉向返航。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