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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龍騰九天 第五十二章 製空王牌(3/4)

作者:閃爍字數:14202更新時間:2020-02-25 03:06:05

    J的研製過程一波三折,對J-17的研製也產生了影響。

    原因很簡單,J-17是標準的單發輕型(研製成功的時候,正常起飛重量超過24噸,已經是名副其實的中型戰鬥機了)多用途戰鬥機,如果J降級為中型多用途戰鬥機,J-17就沒有存在下去的價值了。

    拯救J的不是軍隊,而是民間力量。

    日本戰爭後,王元慶加快了軍事工業改革步伐,不但允許民營資本參與軍工製造,還放寬了出口限製(當年,共和國就向巴基斯坦、阿根廷等國家出口了200多架J-14型戰鬥機,而在此之前,J-14是“非賣品”),以此鼓勵民營資本。藏南衝突後,共和國幾大飛機製造廠開始與民營軍火企業合並,中重集團出資1200億元,以入股的方式成為了沈飛的頭號股東,從而成為了J的主承包商。

    為了讓空軍與海軍下定決心將J展成重型製空戰鬥機,中重集團故伎重演,不但與國防部(軍事裝備研發與采購由國防部統籌負責,各軍兵種隻負責向國防部提交技術與戰術指標)重新簽署了研製合同,將研製費用由6600億元降低到了4500億元,還承諾在批量生產之後,將單價控製在8億元以內。

    中重集團為此大出血,不是沒有原因。

    首先是入主成飛的“中航集團”(中國航空航天設備製造集團公司,由藺彥博、李成文等人集資成立)與中重集團簽署了“技術互換協議”,因此在研製J時取得的技術成果可以用在J-17上(成飛是J-17的主承包商),J-17的技術成果也可以用在J,從而大幅度降低了研製費用。

    其次是中重集團有自己的零備件供應企業,能夠在製造環節上省去大量中間費用,從根本上降低戰鬥機的製造成本。加上民營企業更合理的管理方式,更低廉的勞動力成本等等因素,中重集團完全有把握將J的批量采購單價控製在8億元以內。

    更重要的是,中重集團瞄準了出口市場。

    雖然重型製空戰鬥機屬於一個國家技術實力的集中體現,更是一個國家基礎軍事工業實力的絕對表現,有能力研製重型製空戰鬥機的國家,都會在出口的時候留一手,但是隨著國際競爭加劇,向盟國大批量出口重型戰鬥機隻是遲早的事情。比如在美蘇冷戰時期,美國就向主要盟國提供了F-14與F-15這樣的重型戰鬥機,甚至允許部分有實力的盟國建立戰鬥機生產線。政府已經允許企業向最主要的盟國出口J-14戰鬥機,要不了幾年,隨著第五代戰鬥機逐漸取代第四代戰鬥機,出口J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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