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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道義之爭 第三十七章 一專多能(1/4)

作者:閃爍字數:13458更新時間:2020-02-25 03:12:55

    卷十三 道義之爭 第三十七章 一專多能

    大約在2037年底、或者2038年初。也就是林嘯雷出任總參謀長後不久,時任海軍參謀長的華劍鋒按照林嘯雷的授意,在海軍內部就海軍發展方向做了一次意義深遠,對海軍建設產生了重大影響的討論。因為是公開討論,所以持續了數個月。在此期間,包括“重慶”級航母、“昆侖”級大型巡洋艦與“青海湖”級綜合驅逐艦在內的一大批主戰艦艇的戰術指標基本得到確定,並且先後進行設計建造。

    在這場討論中,爭論最大的不是航母與潛艇之爭,而是巡洋艦與驅逐艦之爭。

    說直接點,就是共和國海軍未來作戰對象之爭。

    眾所周知,在對付實力相對較弱的對手時,驅逐艦的作戰用途與作戰效率均超過了巡洋艦,是除了航母之外,海軍眾多艦艇中出勤率與備戰率最高的大型戰艦,在某些方麵甚至超過了航母。在很多低強度作戰行動中,驅逐艦甚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在2036年到2041年之間,共和國海軍在東部非洲地區執行過多次低強度作戰任務,主要就是協助特種部隊圍剿索馬裏**軍,以及為索馬裏政府軍提供遠程炮火支援。在這類任務中,巡洋艦不但作戰效率低下,而且過於張揚。很容易打草驚蛇。如此一來,相對較小的驅逐艦成為主戰艦艇,在戰鬥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實戰多次證明,驅逐艦是名副其實的“海上多麵手”。

    在軍費有限的情況下,以驅逐艦為主要大型戰艦的話,就能建造更多的戰艦,執行更多的任務。如果以巡洋艦為主要大型戰艦,艦隊規模很難得到保障。正是如此,共和國海軍的很多將領都認為,應該重點建造驅逐艦,而且為了降低驅逐艦的建造成本,還應該單獨設計一種適合共和國國情與海軍作戰需求的驅逐艦。

    問題是,共和國會長期與中小國家為主要打擊對象嗎?

    要知道,在30年代末,共和國與美國之間的全麵戰爭已經逼近,特別是在第二次英阿馬島戰爭之後,幾乎所有人都認為,共和國與美國的全麵戰爭,也就是所謂的“第三次世界大戰”已經無可避免。在此背景下,共和國海軍絕對有理由建造更多的巡洋艦,因為在與美國這類對手交戰的時候,巡洋艦的作戰效遠遠超過驅逐艦,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再多的驅逐艦也頂替不了巡洋艦。更重要的是,戰艦的服役周期在20年到40年之間,大部分大型戰艦都在30年左右。新式戰艦在30年代末開始設計,在40年代末開始建造。至少要服役到70年代末,沒人認為共和國與美國的全麵戰爭能拖到2080年之後。也就是說,這批戰艦將成為共和國海軍在世界大戰中、至少是在世界大戰初期的主戰艦艇。雖然以共和國的實力,肯定能在世界大戰期間建造更多、更先進的戰艦,但是在與美國這樣的對手交戰時,如果不能在至關重要的戰爭初期占據優勢,掌握主動權,不但共和國海軍的獲勝概率會降低,還會對共和國的戰爭策略產生負麵影響。

    總而言之,共和國海軍中有不少人希望以巡洋艦為主要大型戰艦。

    當然,不管討論進行得如何,在落實到實際行動上,也就是設計建造的時候,都得麵臨一個問題,那就是經費。

    正是如此,在這次討論之後,隻有巡洋艦的設計工作被確定了下來。

    雖然林嘯雷在2042年,也就是設計才剛剛開始的時候就批準了建造計劃,但是受前期討論影響,共和國海軍在2044年之前的主要工作就是為新一代驅逐艦確定戰術指標,當時的第一個任務就是決定驅逐艦的基礎平台。也就是要不要采用巡洋艦的艦體,還是為了降低建造成本而重新設計艦體。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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