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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硝煙漫天 第六十六章 有利有弊(3/5)

作者:閃爍字數:26504更新時間:2020-02-25 03:14:41

    由此可以大致算出,在同時炮擊3個目標、且平均分配彈藥的情況下,炮火的覆蓋範圍到底有多大。

    從理論上計算,在對付擁有750米長、50米寬的飛行跑道的海上基地的時候,450千克級電磁炮炮彈的彈著點理想間隔距離為50米,即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確保有炮彈能夠命中目標,而落在一艘模塊船投影範圍內的平均炮彈數量為5枚。因為隻有15門電磁炮向1個目標開火,且開火時間僅為15分鍾。即便由旗艦指揮,轉移炮擊的時間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在一個炮擊周期內,也隻能向1個目標投射3375枚炮彈。如果這些炮彈以50米的間隔落下,則能覆蓋大約850萬平方米的海域。從時間上計算,對付球麵距離為700千米外的目標時,飛行速度超過每秒20馬赫的電磁炮炮彈需要大約240秒,而在這一期間,正在接受或者放出戰機的美軍海上基地隻能以40節的速度航行大約5000米。因為無法肯定美軍海上基地的航行方向,以及是否在航行途中轉向,所以在掌握了目標初始航向之後,可以根據目標的轉向率來算出目標在240秒內可能到達的海域。製作一個航行範圍圖就能看出,這一區域像是一片拉長了的銀杏葉,其範圍與航行速度的平方成正比。計算可以得出,速度為40節的時候,美國海上基地在240秒內的航行區域不會超過1000萬平方米。也就是說,在正常情況下,以航母戰鬥群為單位作戰的3個炮擊單位在15分鍾內擊中目標的概率在85%左右。由此可知,同時集中3個目標的概率在60%以上,同時脫靶的概率隻有0.34%,命中一個目標的概率超過97%,而命中2個目標的概率超過85%。從當時的交戰情況來看,如果能夠在第一輪炮擊中命中2個目標,就能在第二次炮擊的時候打擊另外2個之前沒有遭到炮擊的目標,從而將美軍逃脫的概率將到最低限度。

    決定戰術的,仍然是準確的戰術信息。

    因為偵察機受到美軍戰績攻擊之後,已經離開美軍海上基地上空,所以要想確定炮擊效果,隻能依靠艦炮發射的傳感器炮彈。

    說直接點,就是“偵察炮彈”。

    前麵已經提到,在探索新戰術的時候,如何充分有效的利用艦炮火力,成為關鍵中的關鍵。眾所周知,就連精度高出幾個級別的反艦導彈都不能確保攻擊百分百得手,所以炮擊也不可能確保絕對準確。在此情況下,就需要對炮擊結果進行判斷,而最有效的辦法自然是出動偵察力量。暫且不考慮目標對偵察機的威脅,因為電磁炮采用的都是高拋彈道,即以垂直發射的方式將炮彈送出大氣層,再由炮彈上的彈道修正發動機與姿態控製發動機使炮彈轉向,讓炮彈盡量在外層空間飛行,從而使炮彈的射程大大提高。如此一來,炮彈在攻擊目標的時候,除非設置了特別彈道,不然都是以接近垂直的角度投向目標。換句話說,在炮彈攻擊目標的時候,位於炮彈彈道上的設施都會受到威脅,這自然包括偵察機。正是如此,共和國海軍對遠程炮戰做了明確規定,即在炮擊目標的時候,嚴禁載人航空器進入目標上空,即便是無人航空器,也要盡量避免進入目標上空。

    更重要的是,偵察機的飛行速度無論如何也比不上電磁炮的炮彈。

    由此可見,能夠承擔偵察任務,而且能夠在炮擊後及時提供目標信息的,隻有同樣由電磁炮發射的,攜帶探測器的傳感炮彈,即偵察炮彈。受此影響,共和國海軍在炮戰戰術守則中做了明確規定,即在任何情況下,在安排炮擊戰術的時候,都得在最後一輪炮擊中加入一定數量的傳感器炮彈,而具體使用多少傳感器炮彈,由戰場情況決定。一般情況下,由戰艦上的火控計算機自行決定,必要的時候可以由槍炮軍官、或者期間上的作戰指揮員手工設定。

    這次,正是由旗艦上的作戰指揮員手工設定的。

    從前麵的分析來看,同時對3個目標進行的炮擊命中率並不是很低,加上隻有在盡快確定了炮擊效果之後,才能合理安排第二輪與第三輪炮擊,並且針對特殊情況安排補充打擊行動,所以在最後一輪齊射中,所有艦炮投射的都是傳感器炮彈。也就是說,每一個目標都有15枚傳感器炮彈進行偵察。

    毋庸置疑,在如此密集的偵察之下,美軍海上基地變成什麽樣子,都會呈現在南海艦隊指揮官的眼前。

    事實上,以當時的情況,南海艦隊指揮官沒有把希望完全寄托在炮擊上。

    不管怎麽說,在此之前,還沒有任何人證明可以用電磁炮摧毀數百千米外的艦隊,而且是一支擁有強大末段攔截能力的艦隊。雖然早在30多年前,即半島戰爭期間,共和國海軍就用用艦炮打擊過韓國艦隊,取得了不錯的戰績,在隨後的日本戰爭與印度戰爭中,共和國海軍也摸索過類似的戰術,即利用艦炮來對付海上目標。但是在半島戰爭之前,還沒有哪個國家的海軍擁有切實可靠的末段攔截係統,而在日本戰爭與印度戰爭中,真正可以供共和國海軍艦炮虐殺的也就隻有敵人的民用船隻。

    客觀的講,在證明電磁炮確實是第一製海利器之前,沒有哪個艦隊指揮官會放棄穩妥可靠的打擊力量,即艦載航空兵。

    這個時候,南海艦隊的3支航空聯隊就派上了用場。

    根據南海艦隊的作戰記錄,在下達炮擊命令的時候,艦隊指揮官也下達了讓航母減速航行,並且與護航戰艦保持距離的命令。因為電磁炮是以垂直的方式發射炮彈,所以隻要艦載戰鬥機在起飛的時候不進入護航戰艦上空,就不會受到威脅,也不會對護航戰艦的炮擊行動產生影響。要想做到這一點,隻需要在艦載戰鬥機的自動控製係統中設定特殊航線,讓戰鬥機在起飛之後沿著特殊航線飛行就行了。從理論上講,隻要航母與護航戰艦保持5千米的間隔距離,艦載戰鬥機就可以在護航戰艦使用主炮的時候起飛。事實上,即便在采用密集的防空編隊時,護航戰艦與航母的距離也在10千米左右,不會隔得太近,以免末段攔截係統相互幹擾。也就是說,炮擊不會對航空作戰產生影響。準確的說,是在艦載戰鬥機返航之前不會產生影響。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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