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六十四章 官府路引(2/2)

作者:微風小說網字數:5190更新時間:2019-10-21 01:05:54

    但是如果官方不承認柳林村自衛隊,那麽沒有辦法,也就隻能以劉府的名義來向官府求得路引。

    這裏要注意的是,大漢朝廷也不允許地方貴族、地主世家這些擁有私兵的。但可以擁有一定的看家護院,親隨親衛,但是卻不能超過一定的數量。這些,根據大漢爵位的等級,有著一個數量上的明顯規定的。

    大漢外姓不封王,而王爺,如劉顯父親劉悝,最多可以擁有五百親隨親衛。但需要自行花費,朝廷不負責。一等公爵,最多可擁有三百親隨;候爵可擁有兩百親隨;伯爵一百;子爵五十;男爵二十……

    要明白的是,這個親隨親衛跟看家護院的家丁護衛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的。

    親隨親衛,是可以隨王爺公爵武裝出行的,無論王爺公爵去到哪裏,都可以公然的帶著這些武裝人馬,所過之處,所有的路關關門,都必須放行。而在地方,一個王爺或公爵,隻要養得起足額的親隨親衛,那麽他們在一縣之內就是一霸。因為一個地方縣級城鎮,才隻有兩百官兵。所以,往往有王爺、公爵所在的一縣之地,基本都是屬於王公的封地,縣城官府,也等於是為這個王公服務的。

    而一般的地主及世族豪門這些的護院家丁,他們可以養很多家丁。但是這些家丁卻不可以隨地主或那些世家豪門之主武裝出行的。想要出行,必須得要有官府路引。

    劉顯沒有大漢爵位的,出門可以帶些人,但是不能太多,尤其是武裝出行的不行。

    所以,這些都給了劉顯很大的限製。

    這些,都是熟悉現下朝廷官方的一些律法規定的梁濟跟劉顯談過的。按劉顯現在的打算來說,不僅隻是到某些地方去購糧,還會將柳林村的一些東西帶去出售,這種行為,其實就等於是經商了。

    而大漢重農輕商,經商賦稅收取極重。

    但是,經商卻也有一些便利之處,因為沒商隊往往都是攜帶著貨物穿州過境,路途遙遠。因此,大漢官府方麵卻也默許商隊擁有一定的武裝力量。並且,這個人數也沒有明確的限製。

    如果劉顯打算要大力發展商業的話,最好還是打著商隊的旗號。

    另外,商隊其實還有許多可以操作之處,有時候,隻要有錢,甚至都不需要路引的。並且,在賦稅方麵,隻需要跟當地的主官交好,或者是給當地主官奉上一定的黃白之物,那麽當地主官就會給你大開方便之門。

    這些情況,其實也都是大漢朝廷腐敗,地方官府,也隻懂搜刮錢財的一種現象。

    如此,如果梁濟沒能讓官府承認柳林村自衛隊的話,那麽將會以柳林村劉府商隊的名義,向官府引請一個路引。

    。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