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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大事記】(1/5)

作者:白露字數:18184更新時間:2023-09-28 10:54:55

    20世紀80年代,富士進入中國。當時,富士膠卷在中國市場的占有率高達70%。

    1998年,中國政府意欲進行中國感光業“全行業合資”計劃,富士無意接下“爛攤子”,由美國柯達與中國政府簽訂“98協議”,柯達借此舉奠定了在中國市場的發展基礎。

    2000年,中國海關在查獲的走私貨船中發現了富士感光相紙。

    2001年2月,富士開始新一輪的對抗柯達的反擊,擎起了“降價”的大旗,開始在中國市場傾銷膠卷。同時,此舉受到中國政府與媒體的關注。

    2001年11月3日,中國樂凱膠片集團公司聯合柯達、愛克發等感光材料企業在人民大會堂簽署“聯合承諾”,保證做合法的企業公民,不走私,不造假。富士在與樂凱協商修改“聯合承諾”無結果的情況下拒簽。

    2003年年初,富士“涉嫌走私”的消息傳出,引起了業界的強烈反響。

    2005年,一份密函直送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矛頭直指富士,揭露的仍是“走私事件”,富士予以否認。

    2006年,富士施樂公司遭遇“賄賂門”。

    【後續觀察】夢魘縈繞

    “走私”就像夢魘一樣一直圍繞著富士,久久沒有散去。

    2005年5月24日,兩份內容相同的密函由中國南方某城市發出,直送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密函稱,為廣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背後支持的日本富士膠片株式會社“多年來一直支持不法商人向中國市場大肆進行走私活動,同時千方百計鑽國家政策的空子。富士公司多年來的所作所為,嚴重破壞了國內感光材料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函件還認為,“在沒有向商務部等國務院有關部委報批備案的情況下,廣西有關審批部門就擅自批準涉及感光材料領域、投資總額達9000萬元的廣西巨星,屬越權審批,不利於維護國家政策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有證據顯示,2003年,日本富士膠片株式會社被媒體曝光涉嫌走私之後,與其中國市場代理商“中港照相”翻臉,並很快將其在印度尼西亞的代理商引入中國市場,繼續從事感光材料的走私和非法加工。

    據調查,廣西巨星是上海巨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投資設立、屬於印尼人辦的企業,它是富士公司在中國的總代理,廣西巨星在南寧投資成立(膠卷和相紙)分切工廠,這個工廠的企業性質是外商獨資或合資。而在南寧的地界上竟然查不到這個企業確切的地址。

    富士對此次的“走私報道”持全盤否定的態度,認為是對手的惡意攻擊。富士於2006年1月10日在公司的官方網站上登出了一則公開信,以下是公開信全文。

    尊敬的媒體各界人士:

    最近有個別媒體在未向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和海關等權威主管部門和本公司確認事實真相的情況下,極不負責任地發表“日本富士公司涉嫌向我國市場大肆走私”的報道,對本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為澄清事實,以正視聽,特鄭重公開聲明如下:1.“日本富士公司涉嫌向我國市場大肆走私”的報道與事實嚴重不符。富士膠片株式會社一直遵照投資所在國法律,在全球範圍內積極開展跨國經營活動。自1984年在中國開展業務以來,旗下公司遵紀守法,多次受到有關部門的讚賞。特別是在近期,富士膠片公司把中國作為最重要的市場,積極地擴大投資,努力為開創中日經貿的互利共贏局麵作貢獻。

    2.富士膠片株式會社在華總部——富士膠片(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完全遵守中國法律,開展正常業務活動,並始終以麵向客戶、服務社會、發展員工為己任,融入中國社會。在開展合法經營的同時,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努力履行著一個中國企業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

    3.這次報道中被提及的廣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亦鄭重告知我公司,該公司設立審批手續齊全,並一直在經營許可範圍內經營,依法納稅,無任何涉嫌走私、偷逃關稅之行為。

    4.對於個別媒體不實報道所造成的對我公司的名譽侵害,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我們期望廣大媒體和中國公眾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對在中國開展合法商務活動的跨國公司繼續給予理解和支持!

    富士膠片(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現在,這一輪“走私風波”暫時平息,但無論是否有對手惡意攻擊,富士顯然步入了艱難的境地。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2003年的那次“走私”爆料對富士的影響也許在幾年之內都無法消除。

    漢高:一群羊PK一群狼

    漢高是1988年就已經進入中國市場的世界500強企業,中國也成為漢高集團除歐洲以外全球唯一生產、經營集團全部產品的市場。但在日化領域,至今漢高還沒有一份拿得出手的成績單。2004年,漢高在中國的銷售額為20多億元,其中化妝品和洗滌產品的銷售額約為5億人民幣。而寶潔中國2004年的業務收入達到了180億元,僅玉蘭油一個品牌就貢獻了20億元。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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