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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3章 曾子解讀“子路篇”(2/2)

作者:我說那個誰字數:4482更新時間:2021-04-28 13:27:15

    “是!樂伯伯!”曾參應道。

    仲弓為季氏宰,問政。子曰:“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曰:“焉知賢才而舉之?”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

    “什麽意思?”樂歌習慣性地問道。

    曾參解讀道:“仲弓做了季氏的家臣,問先生怎樣去管理政事。先生說:先管理好手下負責具體事務的官吏,讓他們各負其責,赦免他們的小過錯。罷免無能之人,推舉有賢才的來任職。仲弓又問:怎麽知道誰是賢才,而把他們選拔出來呢?先生說:選拔你所知道的,至於你不知道的賢才別人難道還會埋沒他們嗎?你可以根據別人的薦說而去分辨啊?”

    “嗯!好!”樂歌應道。

    “謝謝樂伯伯!”曾參謝道。

    “進一步解讀一下?”樂歌伸手示意了一下。

    “是!樂伯伯!”曾參答應道:“先生認為:為政之初的第一件大事就是……”

    “就是什麽?”樂歌問。

    “就是發現人才、利用人才。單單靠自己一個人的力量,是永遠不夠的。”

    “那麽?如何發現人才呢?”樂歌又問。

    曾參解釋道:“先生說:發現人才有兩種途徑!一!自己發現。二!通過別人舉薦!”

    “哦?好!”樂歌點頭應道。

    “謝謝!謝謝樂伯伯!”曾參討好一般地說道。

    “嗯!不用謝!繼續往下讀!”

    “是!樂伯伯!”曾參應道。

    子路曰:“衛君待子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什麽意思?解讀一下!”樂歌問。

    曾參解讀道:“子路對先生說:衛國國君要您去治理國家,您打算先從哪些事情做起呢?先生說:首先必須正名分。子路說:有這樣做的嗎?您這樣做是不是太迂腐了。為什麽一定要先正名呢?先生說:仲由,你這人真是鄉巴佬了啊!君子對於他所不知道的事情,總是采取存疑的態度。名分不正,沒有一個職位、職務權力,別人就不信服你,說起話來就不順當合理,說話不順當合理,事情就辦不成。事情辦不成,禮樂也就不能興盛。禮樂不能興盛,刑罰的執行就不會得當。刑罰不得當,百姓就不知怎麽辦好。所以,君子一定要定下一個名分,必須能夠說得明白,說出來一定能夠行得通。君子對於自己的言行,是從不馬馬虎虎對待的。”

    “‘名不正則言不順’原來是出自這裏啊?”樂歌驚訝地問道。

    “是!樂伯伯!”

    “進一步解釋一下吧?為什麽要先‘正名’?什麽是正名?”樂歌問。

    “是!樂伯伯!”曾參回答道:“其實!就是要一個名分、職位。你要是沒有一個職位,你是誰啊?別人就不會聽你的。為什麽要‘正名’,其實就是要權力。對方不給你權力,你說出來的話就沒有人聽從。沒有人聽從,你說出來的話又有什麽用呢?是不是?樂伯伯?”

    “哦?原來是這麽回事啊?”樂歌應道。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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