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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7章 父為子隱子為父隱(2/2)

作者:我說那個誰字數:4242更新時間:2021-04-28 13:27:16

    不直接舉報,但可以在“東窗事發”後承認事實。也就是說!事情敗露了,才可以出來作證。

    隻能間接作證,不能直接對質。隻有如此!才不會破壞血脈親情。

    在這裏,孔子隻是與葉公談論“直”。孔子認為葉公所提倡的直違背了孝製,不值得提倡。沒有別的意思!並不是鼓勵父子去犯罪,去相互隱瞞逃避律法責任。

    “繼續往下讀吧!”樂歌朝著曾參揮舞了一下手臂,說道。

    “樂伯伯?”曾參覺得意外:樂伯伯竟然沒有大作文章,沒有跟他爭辯,沒有趁機說他先生孔子的壞話。

    “怎麽了?我不說你先生幾句,你還心裏不舒服?”樂歌道。

    “不不不!樂伯伯!我繼續往下讀!”

    “嗯!”樂歌看著曾參,點頭應道。

    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

    “什麽意思?”樂歌習慣性地問道。

    曾參解讀道:“樊遲問怎樣才是仁。先生說:平常在家規規矩矩、辦事嚴肅認真、待人忠心誠意。即使到了沒有文明的夷狄之地,與他們相處,也不可背棄這些。”

    “你先生的意思是:保持本色不變?”樂歌問。

    “是!樂伯伯!”曾參應道。

    “嗯!繼續往下讀!”

    “是!樂伯伯!”曾參應道。

    但還是把這一段文字進一步解讀了一下:“這裏孔子對仁的解釋,就是:恭、敬、忠三個標準。”

    “嗯!繼續往下讀!”

    “是!樂伯伯!”曾參應道。

    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行已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曰:“敢問其次。”曰:“宗族稱孝焉,鄉黨稱弟焉。”曰“敢問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抑亦可以為次矣。”曰:“今之從政者何如?”子曰:“噫!鬥筲之人,何足算也?”

    “什麽意思?具體解讀一下?”樂歌問。

    “是!樂伯伯!”

    曾參解讀道:“子貢問:怎樣才可以叫做士?先生說:自己在做事時有知道什麽是恥辱之心,盡量不出錯。出使外國各方,能夠完成君主交付的使命,這樣的人可以叫做士。子貢又問:請問次一等的呢?先生說:宗族中的人稱讚他孝順父母,鄉黨們稱他尊敬兄長。子貢再問:請問再次一等的呢?先生說:說到做到,做事一定堅持到底。不問是非地固執己見,那是小人啊。但也可以說是再次一等的士了。子貢說:現在的執政者,您看怎麽樣?先生說:唉!這些器量狹小的人,哪裏能算得上呢?”

    “嗬嗬嗬!”樂歌聽了,笑了起來。

    曾參解釋說:“先生觀念中的士,首先是有知恥之心、不辱君命,能夠擔負一定的國家使命。其次是孝敬父母、順從兄長的人。再次才是‘言必信,行必果’的人。至於現在的當政者,他認為是器量狹小的人,根本算不得士。先生培養的學生,就要具有前麵兩種品德。”

    “嗯!很好!繼續往下讀!”樂歌點頭道。

    “是!樂伯伯!”曾參應道。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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