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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賣了我的父母在我有錢後找來(1/5)

作者:竇思默字數:17734更新時間:2023-10-01 01:46:29

    知道我給表弟買了房子之後,我親生父母殺到我家要求我必須給弟弟也買一套,還要負擔弟弟婚禮的開銷和一輛代步車。

    揚言我要是不這麽做就去我單位鬧,還要去法院告我。

    完全忘了當初他們曾以五萬的價格把我賣給一個四十歲的家暴男。

    我笑了:“生而不養斷指可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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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進小區門的時候,我感到保安看我的眼神意味深長。

    直覺告訴我哪裏不對,還沒走出電梯就聽到樓道裏鬧哄哄的聲音。

    我以為是家裏出了什麽事,快步來到門口,卻發現我家門大敞著,裏麵除了我男朋友之外,還有另外三個人。

    看到那三張臉,我隻覺腦中一道晴天霹靂炸開來。

    那是我這輩子都不想再見的父母和弟弟。

    此刻我的父母大喇喇坐在我家的沙發上吆五喝六,而我那個被父母嬌養著長大的弟弟正在我的臥室裏,擺弄我工作用的高清航拍無人機,好幾次將它無故砸在地上。

    我還沒來得及開口阻止我弟,我生理學意義上的母親梁紅梅,已經跳到我麵前,狠狠地指著我,潑婦一般的叫罵道:“你這個賠錢貨,你弟的終身大事都還沒著落,你不想著幫扶你親弟弟,居然跑去給你表弟買房子!!!”

    我理都沒有理梁紅梅,轉臉問我男友宋野:“是你帶他們來的?”

    “我就想著他們是你父母,沒必要鬧得那麽僵。”

    宋野一邊回答我,一邊安撫梁紅梅,“阿姨您先消消氣。”

    梁紅梅沒有因為宋野的安撫收聲,反而叫的更大聲了:“我生下來的女兒對我們老兩口一毛不拔,反而給她表弟買房,你說讓我們怎麽消氣?”

    梁紅梅的聲音很大,引得樓上樓下的鄰居都站在門口看熱鬧。

    她見人多,更來勁了:“你這個不孝女,我們生你養你容易嗎,你居然胳膊肘往外拐!你趕緊給你弟也買套房,還得負擔你弟結婚的所有費用外加一輛代步車,不然今天這事沒完!!!”

    我學的法律,畢業之後很努力才成為律師,我們這個行業口碑很重要。

    宋野沒想到我的父母會不顧及我的顏麵,在這麽多人麵前大吵大鬧,忙上前說道:“阿姨有話我們關上門好好說。”

    當初我給我表弟買房的時候,我父母就找過我,隻是我壓根就不搭理他們,直接微信電話拉黑一條龍。

    他們這才又找到了我的小區。

    他們是知道我的態度的,知道好好說從我這裏撈不到好處,我父親池振東一把推開宋野道:“你是誰,有什麽資格管我們家的事情?”

    宋野估計長這麽大都沒有被人這麽對待過,臉上一紅:“我……是小魚男朋友。”

    梁紅梅聽完一把拉住我,將我使勁往她那邊拽:“癩蛤蟆也想吃天鵝肉,我已經給小魚說好親家了,人家答應給二十萬彩禮呢!”

    宋野急了:“二十萬彩禮,我也能出的!”

    我父母上下打量起宋野,這才注意到他渾身上下穿的都是名牌,立刻坐地起價:“二十萬就想娶我女兒,我女兒可是名牌大學畢業的大學生……”

    我實在是無語:“你們討論這些經過我同意了嗎?”

    梁紅梅怒了:“我生你容易嗎,我要點彩禮你還不樂意了,早知道當初就不該把你這個胳膊肘往外拐的賠錢貨生出來!!!”

    我和他們一起生活了十六年,清楚他們有多不可理喻,直接抓起電話:“110嗎,我要報警,有人私闖民宅。”

    2

    我父母和宋野都沒有想到我會報警。

    警察叔叔來的時候,他們都懵了,尤其是我父母:“我們是她爸媽,怎麽就私闖民宅了?”

    得知私闖民宅的是我的父母,構不成犯罪。

    警察叔叔準備聯係居委會和物業來調解。

    我沒有給警察叔叔找人調解的機會,直接開口道:“他們不僅私闖民宅,還涉嫌故意毀壞我的無人機,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的立案標準是5000元,我的無人機價值兩萬,有發票有付款憑證,已達立案標準,我要報案。”

    小時候,我弟弟池硯仗著父母幫腔經常打罵我,在他眼裏我就是個可以隨意打罵的玩意,他在我麵前自帶一股優越感,見我居然敢告他,火氣“噌”地一下就竄了上來,想也不想,拎著無人機就朝我砸了過來:“賤貨居然敢告我!!!”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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