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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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賣了我的父母在我有錢後找來(2/5)

作者:竇思默字數:17734更新時間:2023-10-01 01:46:29

    無人機擦著我的側臉撞到牆上,摔的粉碎,我的臉頰也被劃出了血口子。

    好吧現在不光毀壞他人財物,還弄傷了我的臉,我抬頭望向警察叔叔肩頭正在拍攝的執法記錄儀:“你們都看到了,我現在除了要告他毀壞我的財物,我還要告他毆打辱罵他人。”

    梁紅梅聽完直接跳起來,撕扯我:“你是我生的,別說你家裏的東西了,連你這個人都是我和你爸的,我和你爸的就是你弟的,你報什麽案?”

    池振東也道:“就是,還毆打辱罵,就這麽點破傷口也能算毆打?!!警察同誌千萬不要聽她瞎說!”

    警察叔叔控製住我弟池硯:“現在以涉嫌毀壞他人財物毆打辱罵他罪逮捕你,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作為呈堂證供。”

    我爸媽這下才慌了神,追著警察叔叔:“我們是她爸媽,這是她弟,我們是一家人,你們這是幹什麽,怎麽隨便抓人?”

    警察叔叔很是無奈地看了我一眼,我竟然從眼神中看出了幾許憐憫:“受害人也需要隨我們一起去錄口供。”

    我點了點頭,然後對宋野伸出了手。

    宋野以為我想讓他陪我,想要來拉我的手。

    我躲開:“鑰匙還我。”

    宋野是我讀書時的同學,他雖然家庭條件優渥,卻從來沒有瞧不起我這個靠獎學金過活的窮學生,約會的時候也會遷就我放棄米其林選擇大排檔,我本以為我們是三觀契合的,所以才會將家裏的鑰匙給他。

    而距離我給他鑰匙,到我收回鑰匙,也不過一個禮拜時間。

    宋野不可思議地望向我:“為什麽?”

    3

    小時候,我父母不僅不給我飯吃還肆意打罵我,即便我的成績比弟弟好依舊讓我輟學承擔所有家務,甚至想把我賣給個四十來歲的光棍當媳婦。

    這些我都和宋野說過,他卻問我為什麽!

    我冷冷地道:“我說過我這輩子都不想見我父母,你卻給他們開門讓他們進我家門,分手吧!”

    宋野慌了:“我隻是不想你一直活在仇恨裏,他們畢竟是你的親人。”

    我笑了。

    隻是那笑容比哭還難看:“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這麽簡單的道理你都不懂嗎?”

    宋野還在喋喋不休:“我這都是為你好,你現在年輕容易衝動,我隻是不想你以後後悔!”

    我已經搶過他手中的鑰匙,關門送客一氣嗬成:“你這麽聖母怕是樂山大佛都得起來讓你坐吧!!!”

    坐到了警車上,我的心情依舊久久不能平複。

    我想起小時候,我用凍著紅腫的手洗衣服做飯,動作慢一點就要挨罵,弟弟池硯卻可以躺在母親梁紅梅的懷裏吃零食,我隻是拿了一塊池硯不小心掉在地上的糖,父親池振東就對我拳打腳踢罵我餓死鬼投胎。

    我找唯一疼愛我的奶奶哭訴。

    奶奶卻說,我是女兒家終歸是要嫁人的,不能跟身為男孩子的弟弟比,他是池家的根,將來池家的一切都是他的。

    那一刻我便知道我隻能靠自己,我努力學習,次次考年級第一,我發誓要通過考學離開這個窒息的地方。

    我通過努力考到我們市裏最好的高中,拿了全額獎學金不用父母親花一分錢學費,可才讀了不到一年。

    父親就單方麵對學校宣布我休學,還把我強行關在了家裏麵。

    任憑我怎麽哭鬧都無動於衷。

    我失望至極的時候,奶奶偷偷跑進我的房間,塞給我一個紙包:“拿著這個快跑。”

    紙包裏是各種麵值的紙票,加在一起一百來塊錢,奶奶之所以把她所有家當都給我讓我跑,是因為她聽父親說要把我賣給一個四十多歲一直打光棍的男人,而那個男人之所以一直打光棍是因為他之前醉酒後打死過一個老婆。

    父親這麽著急將我嫁出去,是因為我弟的中考成績太差了,需要花錢買分才能上高中,而父親之所以想將我賣給他,隻是因為他出的彩禮比別人多,剛好夠我弟買分。

    可我前兩天才過的十六歲生日啊!

    我當時震驚至極。

    不記得自己是怎麽跑出的村子。

    坐到去學校的大巴時腿肚子都還是抖的。

    可是大巴還沒有開,父親就帶著一幫人攔住了車,把我從車上扯了下來綁回了家。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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