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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責任(1/4)

作者:老眼兒字數:9174更新時間:2020-07-08 07:07:03

    “所以說,未成年人上網,這本就是一個社會責任。”

    無處不在的網絡讓每個人都成了“網中人”,上網已是現代人的日常生活。這其中還包括未成年人。環顧四周,有多少孩子整天抱著手機玩個不停,更有多少中小學生成為“手機控”、“電腦迷”。如果認為這隻是“業餘愛好”,那麽家長得警惕了,因為你的孩子很可能已開始滑向陷阱或漸入迷途。

    這絕非危言聳聽!

    曾經有媒體報道過,那還是周方遠重生前,相關媒體測評了100家APP(應用程序)後發現,軟色*情、暴力元素等在許多軟件中普遍存在,但約八成的APP都對未成年人不設限。即便是開設家長同意機製的,也大多形同虛設,未成年人可毫不費力進入“少兒不宜”的虛擬天地。有的社交網站,還出現針對兒童的色*情*圖片,並有成人誘導兒童“文愛”等。

    過去,人們大多關注於兒童和未成年人的“網癮”現象,孩子一旦染上“網癮”,厭學、逃課,學習成績下降,甚或染上不良嗜好,釀成家庭悲劇。對此,已有太多的現實案例與教訓。但許多家長有所不知的是,網絡世界裏的風險與陷阱,對未成年人來說,實在是一處處險境。特別是一些無良商家與不法之徒在利益驅使下,搜羅隱私信息,誘導消費,侵犯未成年人權益,對家庭和社會都構成危害。

    網絡世界的魚龍混雜成年人多有感觸,但它的豐富多彩、包羅萬象,對於單純而又好奇心、求知欲都強的少兒來說,卻是難以抵禦的誘惑。“讓孩子遠離網絡”這曾是諸多家長發自內心的呼喊。但在現實環境下,人為隔絕孩子與網絡世界的聯係,不準摸電腦、不準“玩手機”,這既不可能亦無必要。畢竟,網絡與現實已密不可分,它也是少兒們學習、認識世界的重要媒介和工具。

    顯然,可行之策還是為少兒及未成年人上網設置“安全通道”,或者“防火門”。就像美、英、德等國家,製定法律以確保未成年人“安全上網”。如強製要求遊戲分級,設置年齡障礙,不滿18歲不得進入;或實名登記,限製傳播內容和時間,不準夜間某時段登陸等。總之,規範網絡內容服務商,一旦越界就嚴厲處罰。像扶桑還設第三方機構,專門監控網上對兒童的有害信息。

    在我國,盡管多年來母親們“救救孩子”的呼聲不斷,對網絡平台要擔起社會責任的呼籲也時常見諸報端,但如何從源頭上真正管住像APP這樣的內容供應商,令其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通道”,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特別是許多看似並不違法,但對少兒極不適宜的內容,如何區別不同服務對象,始終未劃清責任界線,商家可隨意打“擦邊球”,而最終受害的還是未成年人。顯然,除了要加緊製定相關法規外,在行業自律和監管、第三方監控等方麵,必須要有切實的行動才行。

    但這是未來,這是智能手機完全普及,移動互聯網無處不在的階段,才需要麵對的情況。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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