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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機遇危機並存……吧!(1/4)

作者:老眼兒字數:8932更新時間:2020-10-06 23: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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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方遠想要做電動自行車,主要一個原因是為了給電動車積累技術經驗,另一個原因,則是因為電動車前景比較好看。

    但與此同時,他也並不準備和其他廠商一樣,全麵鋪開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產和經營。

    因為沒有意義。

    在周方遠重生前,北桐市已經率先開啟了新一輪的限摩令,連電動自行車都沒能幸免。而且他當時就已經聽人說過電動車新國標的事情,預計是在19年正式實施,可惜他沒有等到那一天就重生了,但作為當時隻有電動自行車這一個交通工具的人來說,他對這方麵還是挺關注的。

    不出意外,這個新國標一出台,一定會引起社會上的各種不滿情緒滋生。

    製定相關規則的人,或許出發點是好的,畢竟電動自行車、燃油助力車乃至摩托車的存在,對城市交通來說,確實是一大隱患,這一點無需反駁。

    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速度快,聲音小……這些都是隱患部分。

    然而現實如何呢?

    闖紅燈和逆行,這個或許還關係到車主個人的素質問題,但走機動車道這一點,有時候實在是不能怪這些車主。

    試問,就國內這些大大小小的城市,隨便走出看一看,有幾個城市的非機動車道是暢通無阻的?

    又有幾個城市的人行道是幹幹淨淨沒有障礙的?

    很少,非常非常的少。

    在國內,機動車停放一直是一個大問題,機動車沒處停,違章停放還會被罰款,所以隻能停上人行道,停上非機動車道兩側。那麽人行道被占了之後,行人怎麽辦?他們隻能在非機動車道上走。這樣一來,非機動車道又不好走了,那些電動自行車和燃油助力車,以及摩托車,就隻能被逼走上機動車道。

    難道他們不懂得危險嗎?汽車是鐵包肉,摩托車可是肉包鐵,稍微碰一下,人家沒事,自己可能就要損筋折骨,甚至還會有生命危險。

    其實大家都知道危險,但現實就是逼得大家沒有辦法。

    製定新的辦法,好滴,這個是沒問題的。

    但問題在於,這個辦法有些舍本逐末了。

    新的國標裏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的各種數據要求,限速什麽的。這裏不多問,就問一個問題——難道限速之後,闖紅燈、逆行和在機動車道上行駛這些問題就能避免了嗎?

    難道製定了新的規定,電動自行車的速度和聲音的問題就真的能解決了嗎?

    就算是每小時25公裏的速度,撞在人身上也是不得了的,而且電動自行車的優勢之一不就是沒有那麽強烈的噪音嗎?難道還能專門加上噪音不成?噪音也是一種汙染啊。

    歸根結底,想要阻止相關問題,製定相關法律才是正經,而不是一刀切的把所有問題都推給交通工具。

    交通工具沒錯,錯的隻有人。

    說道這裏,就不得不提禁摩令了。

    電動自行車是如何發展起來的呢?歸根結底,還是禁摩令。

    為什麽像是扶桑、寶島以及東南亞國家的電動自行車就很少,反而大家都在騎摩托車呢?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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