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完成華國電動車協會的框架和理事長的事情。
黃豪傑繼續說第三件事:
“各位,今天的第三個問題,就是電動車行業今後的發展問題。
據前瞻產業研究《2016-2021年華國電動車行業產銷需求與投資預測分析報告》顯示。
2015年電動兩輪車銷量2200萬台左右,電動三輪車銷量800萬台左右,而電動四輪車首次超過70萬台。
拿電動兩輪車來說,截止到目前,國內有生產許可證的整車企業約有700家,其中僅400家左右活躍度比較高。
經過今年一年的市場大洗牌,恐怕有200~300家品牌的企業倒閉或歇業。”
董先行等人也了解過這個《2016-2021年華國電動車行業產銷需求與投資預測分析報告》。
張健先開口問道:“不知道,黃總有何高見?”
“根據其他一些相關研究顯示,目前國內的電動車保有量在兩億輛左右。
從2014年開始,隨著國內經濟增長放緩,和電動車市場的飽和,也就是說從今年開始電動車的銷售量將增長乏力,或者倒退。”
黃豪傑一邊說,一邊通過一旁的多媒體播放出一些資料。
隨著黃豪傑的介紹,在場眾人知道這些年的價格戰,讓國內的消費潛力被消耗殆盡。
黃豪傑又打開國家的一些政策:
“大家都知道目前國內對於電動車的限製情況。”
根據《華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第3.5條對“摩托車”是這樣規定的:無論采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高設計車速大於50km/h,或若使用內燃機,其排量大於50ΜL的兩輪或三輪車輛,包括兩輪摩托車、邊三輪摩托車和正三輪摩托車(邊三輪摩托車和正三輪摩托車可合稱為三輪摩托車)。
第3.6條規定:“輕便摩托車”:無論采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50km/h,且若使用內燃機,其排量不大於50ΜL的兩輪或三輪車輛,包括兩輪輕便摩托車和三輪輕便摩托車,但不包括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20km/h的電驅動的兩輪車輛。
從上述法律和國家行業標準可以看出。
設計最高時速大於20公裏且小於50公裏的電瓶車,達到了輕便摩托車的國家標準;
設計最高時速大於50公裏的電動車,達到了摩托車的國家標準,二者都應當屬於機動車範疇。
董先行抓了抓頭發,開口無奈的說道:
“我們的很多電動車都是超標的,可是不超標,又會失去一部分市場。”
黃豪傑挑了挑眉頭說道:
“所以我們今天才要討論這個問題,我認為我們應該主動向相關部門提出重新修改關於電動車的規定提案。
我們要讓電動車也像電動汽車一樣,成為新能源車輛,讓電動車也可以上牌照。
而不是一味地逃避,畢竟新政策總有一天會來臨,為什麽不去主動適應?”
董先行、張健、黃海藍頓時點了點頭,他們知道現在國內電動車麵臨的問題,就是準入門檻低,導致大量企業惡性競爭。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