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重:
犯人在山頂故意留下車輪印,並把圍欄破壞,把山頂偽造出一個有人意外衝出圍欄摔下去的狀態。
其實光憑這個就可以騙過許多人了,就連他最開始也認為是意外。
隻不過是後麵發現了那麽多疑點,才開始懷疑的。
如果沒有柯南和光佑的提醒,那麽在後續的調查中或許會發現疑點,但當時很有可能會把這起案子定性為意外。
等到那時候就晚了,凶手有充足的時間逃跑或者是清理痕跡。
例如那塊墊子,要是有時間,凶手完全可以把這塊墊子處理掉。
反正這片地方是樹林,處理起來相當簡單,找個地方埋掉就可以了。
沒人能發現。
第二重:
如果有人發現了疑點,知道是謀殺,而不是意外。
那凶手會利用事先安排好的後手,將嫌疑推到別人身上,最好讓別人替他擔下罪名。
在大部分人的觀念中,如果一切線索都指向某個人,而且這個人有充分的作案條件。
那麽這個人基本就是凶手,沒跑了。
而這個人如果不能拿出證據來洗脫罪名,那無論他說什麽,在別人眼中,全都是狡辯。
為的就是給自己開脫。
曆史上,被冤枉的人很多。
即便是在現代,這種情況還是出現過。
就算是法院,也曾出錯過。
有些人就是因為拿不出證據,加上真凶的準備太過充分,讓所有證據都指向他,這才替真凶進了監獄。
像這次的案件就類似於這種情況。
凶手先是偽裝成意外,如果被人識破,那就在後續的調查中,利用之前留下的後手,把嫌疑嫁禍給別人。
這種情況很常見,以前他也遇見過類似的案子。
這種案子偵破的難度比一般的謀殺案高了好幾個檔次。
眼前的三人都有可能是凶手。
如果凶手是福浦玲治,那麽他就是把案子偽裝成意外,利用天堂晴華想要分享美景的心理,嫁禍給她。
另外兩個人也是一樣的,都有可能。
想到這裏,目暮警官表情又凝重了一分。
“這案子,還真是有夠複雜的。”
不過,說起來,這三人裏,光從表麵上看,福浦玲治的嫌疑更大。
因為他是開車的人,唯一能夠控製天窗的開關就在駕駛位上。
“我知道了。”目暮警官飽含深意的目光在三人身上掃過,最後落在福浦玲治身上,說道,“如果是這樣的話...”
“有可能你已經預料到今年也會有某個人要求在同一個地點打開天窗。”
“就算沒有人要求也不要緊,因為坐在駕駛位上的你也有可能偷偷打開一點點再關上。”
“喂,警部先生,你這話是什麽意思啊?”福浦玲治有些急了,額頭上都因此出現了冷汗。
不對勁,很不對勁!
今天晚上這怎麽回事,怎麽一個個都認為他是凶手呢?
難道就因為他是開車的?
可他開車是因為他開車技術比別人好啊。
為什麽會這樣?
他實在是想不明白,為什麽好好一次露營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不僅出了人命,自己還被懷疑是凶手。
而且看現在這情況,他嫌疑還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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