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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以工代賑(1/4)

作者:有點混蛋字數:8076更新時間:2020-12-10 07:49:45

    趙匡胤待之以禮,李延慶也以禮還之:“下官昨日冒然辯駁太尉,實乃下官孟浪,幸得太尉寬容,下官不勝感激,身為推官,審訊囚犯乃是下官本分,若有遺漏,還請太尉多加監督指正。”

    而且李延慶也表明自己不會完全承擔審訊的職責,趙匡胤身為滁州守將,大權在握,自然有監督之責。

    “哈哈,好說好說。”趙匡胤站起身,大笑著走到李延慶麵前:“隻要李推官願意接下審訊的擔子,這些都好說,現在還是讓某帶推官去瞧瞧公廨,這可是某親自為推官挑選的。”

    李延慶也站起身,並婉拒道:“此等小事何須太尉操心,讓衛兵帶下官去便是。”

    這趙匡胤的態度轉變得也太離譜了吧?完全就是一百八十度轉彎...李延慶心中的警惕值已然拉滿。

    “嗨,此事無需衛兵。”趙匡胤一步就跨到李延慶麵前,伸出大手把住李延慶的肩膀:“還是某親自帶你去。”

    趙匡胤盛情相邀,李延慶心知難以推辭,而且也確實想更多地了解了解趙匡胤,便跟著他去往新設立的推官衙門。

    李延慶的公廨位於這套豪宅第三進的一處獨立院落,共有一間主房兩間廂房,而且還有一道側門直通宅邸外,十分便利。

    帶著李延慶來到推官衙門,並將公廨內的兩名胥吏介紹給李延慶,而後趙匡胤便借口公務繁忙離去。

    李延慶這位滁州推官,目前統共就隻有兩名文吏可以差使,兩人皆是二十出頭,一位名為戴景,一位名為婁斌。

    文吏隻是對州衙裏刀筆吏的統稱,在推官公廨裏,文吏有個專有稱謂:孔目官。

    按照規矩,推官衙門內的一切判案公文,都應該出自孔目官之手,作為推官的李延慶,無需動筆書寫判詞、供狀之類的文書。

    似孔目官這等吏職,在州衙內算得上最高一級的胥吏,而且有較高的書法、刑名等能力要求,為求方便,一般情況下都是在家族師徒間傳承。

    戴景、婁斌兩位孔目官的父輩,曾經都在滁州州衙內充任孔目官,兩家皆是本地高門,家族勢力深厚,在滁州三縣極有影響力。

    趙匡胤離去前提醒過李延慶,讓李延慶切莫輕易開罪這兩位孔目官,以免徹底無人可用。

    如果按照原本的胥吏定額,李延慶這位滁州推官手下,應該還會有負責查案、審訊的推司和法司,負責緝拿押運犯人的院虞侯等重要胥吏。

    隻不過原本在滁州衙門中當差的上述胥吏,現下都還沒有返回衙門當差。

    李延慶這位推官也就隻能一力擔當起查案、審訊的職責,緝拿押運犯人的任務則交由趙匡胤手下的士兵們負責。

    與兩名孔目官交談一番,略微熟悉後,李延慶便開始了對囚犯的審訊。

    李延慶坐在公案後,身著寬大的青色官袍,頭戴短翅平頂襆頭,麵色肅穆地盯著麵前的犯人:“姓名?”

    “韋江。”囚犯身形幹瘦,穿著汙穢的褐色麻衣,披頭散發,下頜胡子拉茬。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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