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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以工代賑(2/4)

作者:有點混蛋字數:8076更新時間:2020-12-10 07:49:45

    “籍貫?”

    “滁州清流縣人。”

    “所犯何事?”

    “六日前,小人饑餓難忍,跑去城外,在一院中偷了兩隻雞,被戶主給逮住報官,然後就被抓進了大牢。”說罷,韋江用力磕著響頭:“小的隻是偷了兩隻雞,罪不至死,還請官人開恩啊!”

    李延慶當即命令衙內士兵:“扶他起來。”

    立刻就有兩名士兵上前,鉗住韋江的雙臂,把他提將起來,額頭已然滿是鮮血,嘴上還在不停求饒。

    李延慶麵如沉湖:“三月以前,你在滁州是做什麽營生的?為何會淪落到偷雞?”

    “回官人,小的曾是通淮門旁弘濟腳店的一名行菜,自幼無親無故,全仰仗東家照顧,才能住在腳店裏吃上口飯,三月之後東家就已無蹤無影,腳店也開不下去,小的身上沒多少錢,城裏也沒有用人的地方,半個多月後錢花光了,饑餓難耐,這才出城偷了兩隻雞。”

    韋江沙啞著嗓子顫巍巍地說完,想從眼角擠出點眼淚來,卻怎麽也擠不出來。

    李延慶牢記職責,不為所動,依舊沉著臉問道:“你所言是否句句屬實?本官已派人去告官的戶主那取證,若是你有半句虛言,即便你罪不至死,本官恐怕也難以保你性命。”

    韋江當即高喝:“小的句句屬實,絕無虛言,還望官人明察啊!”

    李延慶對士兵擺了擺手:“先押下去,等候發落,帶另一名囚犯上來。”

    兩名士兵當即將哭嚷著的韋江拖出了衙門。

    “你們可記錄好了?”李延慶轉頭看向右手邊並派坐著的兩名孔目官。

    按照慣例,一名囚犯的供書需要謄抄兩遍,一份上交,一份自留。

    孔目官戴景放下筆:“回推官,已記錄完畢。”

    “很好。”李延慶點了點頭,問道:“這通淮門旁,確有通濟腳店?”

    “通淮門旁確實是有這麽一家通濟腳店,目前已經歇業。”孔目官婁斌也將細毫擱到筆架上:“聽聞那東家是江寧人氏,能從江寧府弄來好酒,故而在城中生意極好,下官也曾去那通濟腳店吃過酒,不過覺得味道一般,便隻去過一次,故並不認得這韋江。”

    戴景出聲附和:“下官也是,並不認得這韋江。”

    李延慶再度問道:“那你們覺得這韋江的供詞是否為實?”

    戴景輕聲回道:“下官覺得還算可信,家父自上月初起,就在全椒城外開設粥棚施粥,確實有不少如韋江這般給人做工的幫傭來吃粥,但究竟實情如何,還得看司馬參軍帶回的證詞。”

    說罷,戴景又補上一句:“不過下官家中存糧現已告罄,粥鋪也在十日前就已拆除。”

    開粥棚,這戴家家底恐怕相當厚實,應該是怕周軍上門征糧,故意開設粥棚掩人耳目......李延慶心中猜度著。

    此時,士兵拖著第二名囚犯進到衙門內,李延慶與兩名孔目官再度忙碌起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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