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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提前幾年挖好坑(1/3)

作者:浙東匹夫字數:7406更新時間:2020-04-14 15:39:31

    “您盡管說,我覺得隻要是技術層麵的困難,我們一定可以克服。”

    童院長答應得非常爽快,甚至在索菲雅都還沒具體描述需求之前就擺出姿態了,可見著實是被兩千萬美元的煙霧彈私單給刺激得不行。

    索菲雅也就不客氣了,直截了當吩咐:“我們的第三點要求是這樣的,你們在設計過程中、使用到的新技術、新方案,有哪些創新點可以申請專利、應該如何組合拆分、申請何種專利、到什麽國家申請,都要全部由我的人過目,然後絕對按照我吩咐的節奏去申請——

    注意,我們不是要你那些未來專利的經濟利益,也不指望拿授權費,我們要的是節奏和保密性。有些東西申請過早,也就意味著公開技術細節過早,你能明白顧先生的顧慮吧?”

    童院長想都沒想:“這是應該的,對於不適合作為發明專利去保護的技術,應該以商業秘密的形式先保守一段時間嘛。”

    童院長畢竟是老於世故,見多識廣,所以才這麽說。

    然而,他帶來的設計師秦雅,對於本專業以外的知識就比較匱乏了,她還是很想出人頭地出名露臉的,一聽未來設計過程中研發出的新技術新應用有可能被卡、不能申請專利,她的內心頓時就是一沉。

    隻是自己人微言輕,她也不敢當麵指出抗爭,而是私下裏拉了拉同來的財務人員李會計。

    財務畢竟是文科生出身,稍微懂點業務方麵相關的法律實務,也是很正常的。

    “李姐,那個法國律師這麽要求,我們的學術利益會不會受損啊?為什麽要這樣啊?”

    經濟利益是不會受損的,這一點秦雅也看得懂,也不怕。但作為設計師,她關心的是名聲,是以發明業內重磅的新技術出名的機會。

    李會計很熱心地低聲給她解答:“人家的要求也是應該的,既然是有技術細節保密義務的項目,肯定得聽對方安排。

    因為根據專利法,一旦申請了發明專利,從申請日到公開日,最長也就18個月,也就是說提交後18個月,你的技術細節就對社會公開了。那樣一來,那些就是打定主意要付你錢用你技術的人,就阻止不了了。索菲雅律師不會坐視專利將來被別人申請走、或者變成‘公開的現有技術’的,隻是拖一拖時間罷了。”

    “謝謝,是我多慮了。”聽說專利最終還是可以屬於研發者,隻是時間上延後一些,秦雅就徹底放心了。

    不過,秦雅和李會計的咬耳朵,似乎還是被索菲雅聽見了,她毫不掩飾地正麵回應:

    “這位秦小姐,我沒記錯的話,應該是本項目的主設計師之一吧?剛才李女士給你解答的那些,完全正確,正是我們對貴方的要求之一,但還不是全部。

    我們對未來專利申請時間的把控,不僅要做到上述這一切,還要額外配合‘專利潛水艇’,充分利用足法律賦予的一次申請撤回權。這樣,我們就可以把潛水艇期限延長到最長36個月,也就是整整三年。甚至於,在最終三年保密期到期之前,我們還會引誘到時候已經暴露出來的假想敵,讓他們主動踩進保護範圍內,這一切,都需要你們絕對聽從指揮配合。”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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