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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新任縣令(2/2)

作者:一臉邋遢字數:4724更新時間:2021-06-29 11:44:52

    不過大明中期後貪風日盛,這東西早已成了傳說。

    當然,法還在,也沒有改,隻是不執行而已。

    二門通常是緊緊的關閉的,當然現在早有人將門打開。

    進了二門迎麵一個小亭子,內有一塊石碑——‘戒石’,正麵3個大字‘公生明’。

    過去後回頭看,上有16個大字:

    爾俸爾祿,民脂民膏。

    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這個戒石古已有之,到了宋朝內容就已經固定,並且沿用到清末。

    唯一的變化就是位置,大概縣太爺收銀子收的有些多,看見這16個大字總覺得有些添堵,戒石位置就逐漸從大堂挪到了大門、二門之間的甬道上。

    大堂各有名稱,宛平的大堂叫節愛堂,大明所有的大堂還有個別號——訟堂,打官司的地方。

    堂前木架上有一大鼓,‘升堂鼓’、‘退堂鼓’說的就是它。

    進了大堂,正麵有像講台一般一個台子,上有官帽椅,有長方形公案,案上有簽筒、醒目、筆墨等辦公用具,兩側有寫著‘回避’等字樣的牌麵。

    台子背後是堂帳,後麵有門通向見日堂——二堂,再後麵就是知縣住宅了。

    全大明的縣衙基本都是這樣的規製。

    李正泉無意再去後麵,徑自來到台上坐下:“來人,召集宛平衙役,擊鼓升堂。”

    升堂,通常就是縣太爺準備幹活接訟狀了——縣太爺並不是所有時候都幹活的。

    根據各縣繁簡與縣太爺勤奮的程度,大明的縣官通常是3-10日接一次訟狀,遇上農忙還會停止兩三個月,馮縣令就是以這個借口不受理農戶上告。

    不用他召集,宛平縣的衙役早已經聚集在門外,聽得通判的命令,就欲進來各執儀仗開工。

    “你等在一旁等候。”隨著聲音,大堂內出來一個二十歲上下的俊秀年輕人,頭戴方巾身穿道袍,攔住了宛平縣的衙役。

    “這誰啊?”眾衙役交頭接耳互相打聽。

    “李通判的幕友孫成敏。”有知情人悄悄地道。

    李正泉是山東人,高中狀元後除了讓家人前來,又將幾個平素交好之同窗、好友召來。

    如果有士子在場,一定認得此人就是當日向李通判潑墨之人。

    幕友,後世師爺的雛形。

    京師說大也大,說小也小,最起碼,如果有心的話,這種事是很容易打聽到的。

    這就得罪不起了。

    眾人隻得訕訕的站在大堂外等候,心裏卻感覺有些不對。

    自有衙役將放告牌抬出去,牌子的作用就是告知百姓今日縣太爺接受訴狀了。

    沒多久,眾鄉民就在衙役指揮下依次進入等候在大堂外。

    進來一人後,李正泉徑直問道:“你要告什麽?”

    “縣尊,小的李進,狀告裏長張四貪墨小的的稅銀。”進來的農戶跪在地上回到。

    衙役忙將訴狀接過呈給李正泉。

    李正泉接過來大略一看,收稅不給票。

    “張四呢?”

    “回縣尊,張四就在門外。”

    “傳張四。”

    須臾間,侯在堂外的李四就被帶進來。

    “張四,李進告你侵吞他的稅賦,你也什麽可說的?”

    “回縣尊,小的冤枉。”

    有人指點過,張四早知道會如此,不慌不忙的道:“縣裏來人就沒給稅票,隻是口頭說了稅額,小的也是依著公差定的數額收取。”

    “哪個公差,你可還認得?”

    “小的認得,就是堂外的王班頭。”

    “傳他進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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