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四節 墨家文化觀之“貴義”(1/2)

作者:段俊平字數:5412更新時間:2023-10-18 14:25:54

    義利之爭是先秦以來中國哲學的重要時代命題,儒墨對立的一個基本點是儒者喻“義”不喻“利”。作為墨學開創者,墨子明確提出尚利思想,認為“利”就是“義”,“貴義”就是興天下之“利”。墨子倡導追求利己與利群相兼顧,不偏頗任意一方,在義利觀上有著自己獨到的見解,並對後世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墨子的“貴義”思想,也是當代企業倫理的道德基礎。企業應該以墨家的“貴義”思想作為企業的最高目標,盡企業的社會責任,並善待員工,提升員工的忠誠度。建立在道德基礎之上的企業倫理,才會形成優良的企業文化。

    墨家文化觀中的“貴義”思想

    墨家的管理思想包括了兼愛、非攻、尚賢、尚同、節葬、節用、非樂、非命、尊天和事鬼。在這“十論”中,雖然沒有“貴義”一說,但是在整個墨家思想體係中,貴義與兼愛密不可分,成為墨家倫理思想的一部分。《墨子·貴義》一開頭就說:“萬事莫貴於義。”墨家大力提倡“貴義”,教化天下之人。《魯問》說:“天下匹夫徒步之士少知義,而教天下以義者功亦多,何故弗言也?若得鼓而進於義,則吾義豈不益進哉!”

    儒、墨兩家都言“義”,但在儒家那裏,義是與利相對應的詞匯,“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二者是對立關係。在儒者看來,“義,事之宜也”,做應該做的事就是“義”,至於結果,不在考慮範圍之內;相反就是不義。儒家反對見利忘義。由此可見,儒家所談的“義”是就動機來說的。墨家對“義”有自己的界定,《經上》說:“義,利也。”《大取》也說:“義,利,不義,害。誌功為辯。”“義”與“利”不僅不矛盾,而且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問題。墨家所談的“利”不是一己私利,而是社會功利。在墨者那裏,“誌功為辯”,“義”與“利”、動機與結果得到了有效的統一。必須指出,墨者雖然是功利主義者,但不是隻重結果而不論動機,“合其誌功而觀”是墨家義利統一觀的思想基礎,墨子將義與利有機地統一起來。墨家從功利主義的角度來看待義利關係,認為:“義可以利人,故曰:義,天下之良寶也。”“貴義”在墨家那裏,做對個人、社會有益的事就是義。

    “天下有義則生,無義則死;有義則富,無義則貧。”義是利的前提。利與不利,首先要看其義與不義,以義斷利害,以義定是非,義為第一位。當義與利衝突時,墨家主張“貴義”,即取大利而舍小利。那麽,什麽是“義”呢?墨子說:“義,利也。”墨家以利來解釋義,但墨家所講的“利”是“兼相愛,交相利”之“利”,是“利天下”之“利”,“義”是公利;凡合乎“義”的東西才必然有利,大利、利他和公利便是“義”;在社會生活中,施義於人,就是愛利萬民,就是“從而愛之”、“從而利之”。墨子又說:“且夫義者,正也。”“正”者,乃指行為之正確標準,或者說,此言之“義”就是指正氣、正道。正氣講人的精神境界,正道講的是人生之正確的道路,如能追求“國家百姓萬民之利”便是正道。人之為人、處世、施政,都當以義為其行為、行事的價值標準。

    具體說來,墨家既主張“貴義”的社會行為價值觀,主張以義為道德行為的標準、善惡的區分和賞罰的準則。墨子重視義,所以他在《墨子》的每一篇都離不開言“義”,能“兼愛”天下便是“義事”,“非攻”他國是“義”,尚賢、尚同、節用、節葬、非命、非樂都是“義事”。因為這些都是為整個天下謀取利益、去除禍患的。墨子所謂的“義”,實際上就是為天下百姓謀利,有利於天下百姓的事情便去做,不利於天下百姓的事情便不去做,為天下人謀利,既是大義,也是大利。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