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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陪審團”的複議(1/2)

作者:綰尤字數:10160更新時間:2019-12-21 04:44:03

    隨著尚將袖子拉開,露出手上被抓出的紅腫,到他反告張仲私鬥傷人,原本還有點漫不經心的賊曹掾李煬,一瞬間就來了精神,他手掌一拍案幾,大聲喝道。

    “亭長尚。”

    尚上前一步,躬身道。“在。”

    “上造張仲與汝私鬥,汝可有還手?”

    “未曾。”

    “如何動手的?”

    “抓住吾之手腕,以大力握之。”

    “可有推?”

    “未曾。”尚回答得滴水不漏,將張仲抓住他手腕的事情,活活成了張仲打他。

    李煬側過頭,看向坐在左側的老者。“汝,去看看他的傷勢。”

    “唯。”

    老者站起身,將尚手上的傷勢翻來覆去的看了好幾遍,並以手指輕按,隨後,方才對著李煬道。“此傷,正是大力抓握所致。”

    尚嘴角的笑意幾乎快要掩飾不住,並向張仲投來了一個挑釁的眼神。

    張仲心中一梗,有點被惡心到了的感覺,索性將目光投向上方的賊曹掾,眼不見為淨。

    剛抬起頭,便與賊曹掾李煬的目光交匯,他此時亦正在看向堂下的張仲。

    他目光極其淩厲,但張仲卻分明看到他嘴角勾出的笑意。“汝有何話?”

    張仲已經被這一次次問答弄得身心俱疲。

    他是真的沒想到,秦國的審案,都是這樣一問一答。

    這是要一直持續到案件結束嗎?

    這能審問出個什麽結果?

    但不管秦國審問的章程如何,哪怕流程在繁複,哪怕張仲看到賊曹掾嘴角的笑意,懷疑他與尚存在著什麽py交易,他也都不能不回答。

    “此乃亭長尚,欲破壞證物,吾情急之下抓住了其手腕。”

    不過,我倒是真的沒想到,我那一抓給他手腕抓腫了。

    “何人可以證明?”

    “亭長炭,亭長石木,眾亭卒皆可證實。”張礁因為是張仲的叔公,是三代以內的親屬,是不允許作證的。

    他隻能在大堂旁聽。

    再次詢問之後,事情又陷入了僵局,雙方本身極其證人各執一詞,相持不下。

    張仲也在此時,感覺到了秦律最人性化,也是目前最坑他的一點。

    那就是秦國,對於犯罪的人員,在未確定其罪責之前,多數時候,都是不允許用刑的,而講究舉證。

    這一點,原本出發點是好的,但在這個沒有監控錄像的年代,就直接導致了張仲的困局。

    因為,對於體製內的秦人來,這就是一個可以輕易抓住的漏洞。

    隻要自己知道律法的程序,那就可以仗著這一點,將原本的案件,以偽證的方式,將其翻案。

    反正沒有確定自己的罪名,作為有爵者,自己及證人,也不可能被屈打成招。

    就在張仲想不到對策的時候,那個一直以來,冷漠得一匹的獄佐煥開口了。“亭長尚,搶功一案,是否非你所為?”

    亭長尚臉色一變,帶著些屈辱和不忿,像是受到了大的冤枉。“確非吾等所為,獄佐明察。”

    獄佐目光一定,認真的問道。“汝,也未曾毀壞證據?”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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