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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律辯(1/2)

作者:綰尤字數:9070更新時間:2019-12-21 04:44:18

    甲士不再多,隻對著張仲鼓勵了幾句,隨後,便帶著張仲前往了賊曹所在的地方,仍舊是那個簡屋。

    張仲看著那熟悉的簡屋,心中萌生了一個想法。“這應該是知道我要來。”

    不過,也不奇怪,自己之前還去了一趟賊曹領賞,以賊曹掾李煬在縣上的權勢,賊曹還是他自己的地盤,不知道才不正常。

    敲了敲門,在一聲進來之中,張仲推開了簡屋的大門。

    這次,李煬倒是沒有在吃東西,而是正拿著一卷竹簡認真觀看,隻不過姿勢並不雅觀,完全沒有書上的那種高深莫測。

    但張仲卻知道,這個看起來並不如何驚人的賊掾,其武力,不可覷。

    “來了?”李煬換了個姿勢,還是同樣的不雅觀,但看著就很舒服。

    “深夜求見,驚擾賊掾興致了。”

    李煬放下手中的竹簡,隨意的搖了搖頭,並將姿勢換成了正經的跪坐。“坐。”

    “唯。”張仲沒有推辭,走到了案幾的另一邊跪坐下來,隨後將目光投向正對著他的賊曹掾。

    然而案幾不高,張仲這一眼,卻看到了不該看的東西,那卷竹簡。

    隨即,他微微一愣,因為,他看到了一句很有意思的內容。

    問:以刑去刑,無刑可乎?

    曰:可。

    這是一句答問,大致意思是,以刑罰來懲處罪犯,使人畏懼刑罰而不敢犯法,真的能達到所有人都不犯罪,從而不用刑的目的嗎?

    回答,可以。

    有著後世經驗的張仲知道,在後世無論是那個國家,法律輕重程度差別再大,都不可能做到這一點。

    而這句不知來源的問答中,卻回答的可以。

    這大概就是法家的理想化了吧,但比起儒家的道德治人,下大同,似乎還更有操作性和建設性。

    “賊掾,仲可否一觀?”

    李煬眼珠微微一轉,似乎想到了什麽有意思的事情,他嘴角含笑。“可。”

    得到了對方的同意,張仲便光明正大的將竹簡拿到了身前,將其放好。

    這卷竹簡應該是新抄的,因為,上麵墨水的痕跡還很新。

    張仲略過剛剛看過的那句,接著問答向下看,其後也是問答,但內容卻極其驚人,以至於張仲這一看,整個人不由得渾身一震。

    問:魏地新略,民心不服,私鬥成風,捕之不盡,何解?

    曰:吾曾聞,輕罪重刑,則民畏之如虎,輕罪輕刑,則民視之如蛇,重罪輕刑,則民觀之如兔,今魏地私鬥成風,輕罪輕罰不能止,當改私鬥之刑為斬趾,可止此風。

    問:輕罪重刑,重罪何論?

    曰:重罪愈重。

    問:私鬥斬趾,盜罪何論?

    曰:盜罪一錢及二百二以下,劓為城旦,盜二百二以上及六百六以下,去手,六百六以上以上者,梟首。

    問:盜罪梟首,群盜何論?賊傷殺何論?

    曰:群盜贓一錢以上二百二以下,去手,二百二以上六百六以下,梟首,六百六以上者,棄市,賊殺傷,車裂。

    張仲倒吸一口涼氣,這麽幹,怕不是整個魏地,到處都是沒有鼻子的刑徒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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