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衝鋒車趕到,停在蓮華街路邊,車上的警員全部下車以衝鋒車為依托和匪徒交火。
可惜火力相差太大,一名警員被擊倒,其他人被強大的火力逼退,遠離了衝鋒車。
四名匪徒圍攏到衝鋒車邊上,一人上去開車,其他三人一陣猛烈的掃射壓製得警方不敢冒頭,趁機迅速上車開始逃跑。
李泉一邊衝向匪徒,一邊打開了輔助器的係統地圖對非常熟悉的那張明星臉盯足十秒,完成了標記。
匪徒已經開車逃跑,李泉放棄了開槍的打算,他的槍法沒有技能支持,也沒有練過,連十米的固定靶都不一定能打中,別行駛的汽車了。
要是不心流彈傷了路人,倒扣一大把積分,才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不但沒阻攔,李泉還嫌棄一身軍裝太惹眼,縮著身體躲到一輛路邊汽車側麵,坐看對方開車逃離。
太丟人,不躲?剛打傷打死好幾個警察的匪徒絕對不介意給站在路邊持槍的軍裝警熱情的送上一梭子子彈,萬一倒黴被命中,直接任務失敗退出衍生世界,那才丟人呢。
衝鋒車遠離,一幫子重案組的便衣拿著槍徒步狂追,李泉認出帶頭的那個是張誌恒督察,警銜比自己高了好幾級,就是人有點傻,匪徒都開上車了,他還跑著追,真以為自己是加強版博爾特。
鄙視著比自己還要莽的高級警官,李泉跑向一個躲避槍戰扔下摩托車躲在路邊貨車車廂後麵的市民。
“一千元,租你的車一,等會你打一下這個電話號碼,我用完會聯係你還車。如果今內沒聯係你,你可以明到大角嘴警署領回。”
李泉一手警員證一手拿著錢塞到滿臉驚慌的中年男人手裏,撕了一張空白的罰款單,快速的寫上自己的電話號碼交給對方,不等對方回應或反對,扶起還沒熄火的摩托車,跨上車擰油門向匪徒逃跑的方向追去。
駛入下條街,張誌恒那幫警察已經放棄了徒步追,站在路邊一臉懊惱狀,恰好見到李泉開摩托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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