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誌恒大聲喊:“夥計,停車,搭我…”
李泉側頭看了他一眼,加大油門揚長而去。
順著係統地圖的紅點標記,李泉一直沒有被對方拉開2公裏的距離,有時還得減速停下以免跟得太近被發現,他可不想和對方在大街上交火。
期間,陳一元那夥人扔下衝鋒車,搶了另一輛車繼續逃跑,開出大角嘴進入旺角,繞了一大圈又回到大角嘴,一個多時後確認後麵沒再跟著警察,才棄車徒步穿越幾條街道,藏身到大角嘴工業區的一棟工業大夏,已經改建成廉價住房的那種。
李泉一直遠遠的跟在後麵,保持著一公裏左右的距離,根本看不見人或車,要不是有係統地圖,早就跟丟了。
匪徒藏進大廈,李泉也沒急著衝進去打上門,那不是搶積分是送菜。
他開著摩托車繞著工業區,進入服裝店隨便買了一套衣服,去鞋店買了一雙鞋,找到廁所把衣服鞋子換上,軍裝皮鞋以及裝備全收入空間,弄點水打濕了鬢角。
停放好強租來的摩托,在路邊的飯店買了兩盒飯外賣,扮成普通市民進入匪徒藏身的大廈。
意念中把係統地圖從平麵轉換成立體模式,默數發現匪徒藏身在E座十一樓。
大廈16層分8座,每兩座共用一個樓梯,每座都有獨立電梯,一座有12戶全是戶型,有回形樓道連通,環境相當複雜。
李泉做電梯升到十一樓,從樓道轉到E座,提著盒飯慢慢的從匪徒藏身的房子門前走過,並沒有上去敲門。
轉了一圈,電梯在E座樓道中間,左右各有6戶,李泉靠在電梯門前的牆上,把盒飯放在垃圾桶上麵,拿出手機調成靜音,玩起了貪吃蛇。
破門而入是不可能的,快要到中午了,匪徒們和警方是突然遭遇戰,或者這裏是一個臨時落腳點,不可能提前準備好食物的。
劇情裏也有一個匪徒外出買食物,和張誌恒一夥碰麵並被認出,才展開的後續。
明肯定會有去獨出來,李泉在耐心的等待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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