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四十四章 天津分治〔二〕(1/3)

作者:木林森444字數:6760更新時間:2018-12-26 11:29:36

    袁世凱的心裏雖然有些不大痛快,但這畢竟是在青島密約中就己經確定的事情,海外華人這樣做,也不能他們不對,最多就是沒有向清廷打一聲招呼就幹了,因此也就沒有多提。

    雙方立刻展開了會談,其實津分治大的原則在靑島密約中都已經確定下來,現在雙方討論的隻是一些細節,主要三個方麵,一是雙方的邊界、區域、執法管理怎樣管控,二是清廷的漕運、官運怎樣管理;三是穿越者控製的開平煤礦和津新區的聯接。

    現在雙方在津的邊線和控製區域己經在靑島密約中確定好了,到是沒有什麽可爭議的,但怎樣管控,就需要進一步的協商細節,首先是邊線的管控,是否需要修建邊牆並派士兵把守,弄得像國境線一樣;其次人員,以前都是津人,現在津實際是分成兩個部份,本地的人員怎樣算,是否允許自甴流通,而外來人員又怎麽算,是否允許自由流通;最後是各自的執法,由其是跨區域執法怎麽處理。

    對此李鬆晨早己經有考慮,因此提出了自己的觀點,首先沿雙方協商好的邊線修建一條道路,以示確定各自的控製區域範圍,但無需派遣士兵把守,隻需定期派人巡視就行了;其次是無論是本地人員還是外地人員,都可以自由流通,沒有限製;最後是各自的士兵、警察隻在自己的控製區域內活動、執法,發生事故,按發生地點處置,即在老城發生的事情由清廷處置、在新區發生的事情甴新區處置,如果需要跨區域執法、取證、調查,則需要通知另一方,而另一方需要盡力的配合;另外李鬆晨還建議,在雙方的邊境修建一座執法辦事點,由雙方的執法人員同共管理,發生事件可以直接溝通協商。

    袁世凱認真的閱讀了李鬆晨的建議,大體是讚同的,但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不同意見,沿邊線修建一條道路,以示區分,袁世凱是讚同的,但要求在原老城的城牆處,再修建一道低牆,以防盜賊,並且保證牆高不會超過一丈。

    而李鬆晨考慮之後,也同意清廷在老城區的範圍外修建一道低牆,但要求不能砌磚牆,而是鐵杆格柵牆,格柵的間距不少於半尺,即15厘米,而且是單層。這還是防止清廷借矮牆為掩護的軍事用途,畢竟一丈高的磚牆,在戰爭中仍然是不錯的掩體,而鐵杆格柵牆就不可能當掩體用了。袁世凱也知道海外華齲心什麽,但能爭取到這一步己經是很好的結果了,也就沒有再糾結。

    對人員自由流通,袁世凱到是沒有異議,但認為應對津的居民辦理戶籍,跨區域活動時需要登記,並規定時間範圍,超過了時間範圍,可以延期,這樣也便兩邊的利於管理。對外來的人員也同樣的方法處理。李鬆晨想了一想,覺得這樣做也可以接受,就沒有再反對。

    而最後兩條,袁世凱基本沒有什麽修改補充的,都接受下來,於是雙方正式簽定了津治安管理協議,做為以後津分治的管理依據。

    對清廷的漕運、官運物資事項,李鬆晨提出了兩個方案,一是可以免除清廷的漕運、官閱海關、過境費用,但如果使用現在津新區己有的港口、碼頭、鐵路、倉庫等設置,清廷則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而且必須提前10將運送的物資、數量、規格通告津新區,這邊好做相應的運輸或貯存安排;二是由清廷自行在津新區內修建港口、碼頭、鐵路、倉庫等設置,專項專用,並自行派人管理,相應的管理、運營、維護費用自理,同時還要支付地租費用,津新區不予幹涉,同時也免除海關、過境費用。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