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第一零三五 不治之症(第二更)(1/3)

作者:岐峰字數:10162更新時間:2019-02-01 17:37:39

    葫蘆哥的一番話說完之後,我的腦海中轟鳴不斷,已經僵在了當場,前麵審判席上的法官舔了舔嘴唇,一時竟然也無言以對,因為在場的人誰都沒想到,葫蘆哥竟然會在這種已經可以脫罪的情況下,當庭承認了殺人的事情,他一句話出口,法庭內頓時一陣嘩然,所有人都在交頭接耳。

    “肅靜!”

    法官看著亂糟糟的庭審現場,沉默了近半分鍾後,再次宣布肅靜,隨後看著葫蘆哥:“孔曼麗,你要知道,作偽證或者惡意翻供,你有可能要承擔更嚴重的刑事處罰!”

    “我既然要求速判!速死!就不怕承擔責任!”葫蘆哥擲地有聲的把話說完,隨即繼續道:“當時我接上範啟龍之後,開車趕到了FC市東區一片河灘地的看護房附近,在那裏開槍打死了他,隨後棄車逃離,為了躲避警察臨檢,我將擊殺他的手槍藏在了看護房西側,大約二十米左右的排水渠管道內,我當時打了範啟龍兩槍,第一槍打在胳膊上,迫使他鬆開了手中裝錢的旅行包,隨後另外一槍打在了他的胸口,導致他當場斷氣。”

    法官聽完葫蘆哥的敘述,微微蹙眉,看向了檢察院那邊的公訴人:“檢方,你們是否有了解過這個情況?”

    “這個……”檢察院那邊的公訴人,聽見法官發問,頓時氣結,因為他們最早對葫蘆哥的訴訟,本身就是要按照故意殺人罪和販賣毒品罪處理的,隻是後來不知道餘公子用了什麽辦法,才讓他們冒著巨大風險壓下了葫蘆哥的案子,而此刻葫蘆哥的共然翻供的舉動,已經把所有人全都給幹懵逼了。

    “請回答我的問題!”法官直接把問題推給了檢察院的人。

    “審判長,對於犯罪嫌疑人孔曼麗的犯罪事實,我們在公訴書中,的確曾經有過故意殺人罪的罪名,而且根據我們的調查,嫌疑人孔曼麗確有殺人嫌疑,但是由於證據不夠確實充分,以及其他的證人證言沒辦法證實這一點,所以我們出於疑罪從無的角度,最終否認了這一條罪名,而且我方始終沒有提取到孔曼麗的殺人凶器,所以最終終止了對該罪名的起訴。”公訴人一看葫蘆哥自己都開始認罪了,也很快把責任推的幹幹淨淨,明顯放棄了對葫蘆哥庇護。

    “被告人孔曼麗,你是否可以為自己的言行承擔法律責任?”

    “可以!”

    葫蘆哥話音落,審判席上麵的審判長開始低聲跟兩個審判員交談了起來,大約五分鍾後,法官落錘:“本庭宣布……因犯人翻供,導致案情發生變化,由訴訟機關補充調查,擇日進行重審!”

    ‘呼啦!’

    法官話音落,那些押送犯人進場的法警們,再次湧上前去,開始押解著犯人們離庭。

    ‘嘭!’

    東哥看見葫蘆哥被帶走,抬起腿,對著椅子上就悶了一腳,我也站在原地,看著關閉的犯人通道,一陣茫然,我想不通,真的想不通,為什麽葫蘆哥會在庭上翻供,說出了自己殺人的事情,為什麽連檢察院都沒辦法認定是他殺了範啟龍,而他自己卻承認了罪行,甚至要求執行死刑。

    聽見審判上說出這件案子擇日再審之後,我已經徹底懵了,甚至都忘記了自己是怎樣從法庭裏走出去的,隻記得我們離開法庭的時候,裏麵的人都已經走空了,隨後渾渾噩噩的坐上車,向外行駛。

    ‘吱嘎!’

    我們這邊剛走出法院的停車場,還沒等上路,一台豐田埃爾法便停在了出口,攔住了我們的去路,隨後還不等我們反應過來,艾爾法的車門已經敞開,餘公子隨即邁步走到了車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