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公訴人又請雲鼎商超的10名店長出庭作證,並確認公訴人所持有的這份《員工虛擬持股協議》上就是唐之信、王東陽的筆跡,10名店長也一致認定他們簽的就是公訴人手中的協議。
當公訴人把證據遞給唐之信時,唐之信仔細看了幾遍,也沒在筆跡上挑出什麽毛病。
令人驚訝的是,什麽人才能把自己和王東陽的筆跡模仿得這麽相像,以至於可以以假亂真?10個主要持股的店長怎麽會一致認定,這就是他們簽訂的協議呢?誰在匿名舉報?誰偷走了保險櫃裏的協議?
一連串的疑問,如陰雲般壓得王東陽喘不過氣來,內心感覺此案越來越蹊蹺,便決心先采用緩兵之計,“我手上持有的這份協議確實是唐之信和入股員工簽訂的協議。文檔原稿現在就在我的電腦上,可以查出協議的日期和拍照存檔日期。公訴人手中的協議一定是偽造的,有人在做偽證。我請求立即休庭。”
公訴人剛要反駁,被法官穀瑞陽打住了。
法庭上出現兩份不同的證據,而且證據的方向完全相反,相持不下。而這10名主要持股的店長卻又眾口一詞,一致認定自己簽的那份就是公訴人手中的協議。
這不得不讓人感覺這個案子有讓人蹊蹺之處......
法官穀瑞陽雖然不能確定誰的證據是偽證。但出現這種情況,唯一解決的辦法就是休庭,等待新證據的出現。
休庭後,唐之信暫時被拘押。
偏巧他年逾花甲的母親從老家趕來。無意中又在兒媳婦徐夢蕾的電話裏聽到唐之信被拘押的消息,頓時就蒙了。便執意要到拘留所看兒子......
二人來到探視室,不一會兒,看守民警將唐之信帶了進來。眼前的唐之信明眼神略顯疲憊,母親不由得心疼起來,眼淚在眼眶裏打轉。這麽多年,兒子在自己心裏,一直是一個老實本分的生意人。
家裏是上陽村的貧困戶,窮歸窮,但活的硬朗,她從就教唐之信要老實做人,老實做事。唐之信也把唐母的教誨深深地記在心裏,從未忘記。
從就自立自強的唐之信上到大二後,便不再伸手問家裏要錢,自己勤工儉學,不僅讀完了大學,還每月往家裏寄生活費。
畢業後,在城市裏打拚,每次回家都外邊多好多好,從來不在外邊受的委屈。
靠著自己的努力,在城市裏買了房子,結了婚。兒媳婦徐夢蕾還是做律師的,不僅模樣俏麗,身材苗條,還很孝順。在村裏,每當母親提到自己的兒子,內心的自豪都抑製不住地蕩漾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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