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東虎不得不說是一個天才般的人物,在短短七天半的時間當中,就已經領悟了聖級功法的精髓之處。
“喝!”清東虎的手掌狠狠地拍向了地麵,地麵碎石飛濺,這個巨大的黑手印出現在了清東虎的麵前。
清東虎仔細地看了這個不大不小的地坑,很快,他發現了一絲絲不尋常之處,在這個黑手印的中心,似乎有一個骷髏的記號存在。
對於這個骷髏印記,清東虎並不知道他的作用。
“看樣子,我這百亂神功要試驗一下才行,否則的話,一旦戰鬥起來,恐怕對我非常不利吧。”清東虎喃喃自語了一下。
清東虎想到這裏,便推門而去。
清東虎雖說是魔族中人,但是,他對這裏的一草一木還是有些感情的,所以,他不想拿這裏的弟子當做試驗的工具。他想下山,對下麵的修真者進行試驗一下。
在下山之前,清東虎戴了一張人皮麵具,本來,清東虎的樣子是一副大伯的形象,但是,戴上這一副人皮麵具之後,就變成了一個二十來歲的小夥子了。
半個小時過後,清東虎拿著一副扇子大搖大擺地走到了山腳下。
此時的山腳之下,集中了大量的修真弟子,因為這水雨門隻在下個月的初一開放,所以,這些修真弟子還不得不在山腳之下停留一段時間。
此時的清東虎打份的非常風騷,入秋時節,根本就不熱了,而他,竟然拿著一把扇子扇來扇去的,就如同世俗當中的窮書生一般。當然了,也許是一個富二代官二代什麽的。
這年頭,喜歡裝的人實在是太多了,沒有文化的人,裝成一個才華橫溢的高手,其實本質上隻是一個才疏學淺的家夥。
此時的清東虎裝成一副很有知識的讀書人,但是在別人的眼中,就是一個浮誇罷了。
清東虎穿著的衣服非常整潔,如果仔細看的話,就會發現,他穿的衣服可是上好金棉絲所做,據說一斤金棉絲就相當於一百兩黃金。用金棉絲做成的衣服,夏天不熱,冬天不冷,是世俗當中難得的寶物。而一百兩黃金如果用在普通老百姓身上的話,哪怕就是用上十年,恐怕也花不光吧。
在清東虎的腰間,掛著一個小佩劍。如果是世俗當中的老百姓看到了,也許還要害怕三分,以前這個書生不僅才高八鬥,而且武藝過人。但是,修真者一瞧,就明白,在清東虎腰間的佩劍,根本就沒有什麽攻擊之力,甚至於,能不能夠殺死人,還兩說呢!
這個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清東虎走路的時候,可是鼻子朝天,一副我是天下第一的模樣。
清東虎從秘道當中走了出來,剛到山腳下的時候,就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力了。
“看到沒有,好大一隻肥羊啊,如果弄到這隻肥羊,我們不知道可以得到多少錢財啊,至少比現在富有的多。”
“是啊是啊,這個公子,一看就是一個富二代,或者是那個宗門裏麵的花花公子,這個公子的背後一看就是一個有錢的主,隻要我們綁架了他,嗬嗬,我們就發達了,到時候,我們去世俗的城中,買大量的地,買數個小妾。這日子不知道過得多麽舒坦啊,嗬嗬,至少比當一個散修要強多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