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的手將要深入腹地時,她一把推開我。
“怎麽了?”我說。
“怎麽了?你這可是偷情啊,我聽說你已經結婚了。”卓依雲說。
“結婚登記還不到兩天。”我說。
“馮起承,你真行,結婚不到兩天就在外麵偷吃,你真可以。”
“哎!我,我?”
“你這人太不負責任了,不是好男人。”卓依雲說。
“錯了,楊柳月給我生了個兒子,為了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我才結婚的。”我說。
“好好跟楊柳月過日子吧,你這有點太欺負她了。”卓依雲說。
“是你太有誘惑力了,我抗拒不了。”
“想和我做那個?”卓依雲問。
“是啊,是男人都想做。”
“好吧,那我就給你一個機會,你現在去和楊柳月離婚,如果你今天離,我晚上就陪你。”卓依雲說。
“有沒搞錯啊,我這還不到兩天呢!”我說。
“不想離婚,那就算了,別說我不給你機會,你現在是有老婆的男人,和你上床,我虧大了。”卓依雲說。
“你虧不了的,我會補償你。”我說。
“給我錢嗎?你當我是妓女了?你給我走!”卓依雲說。
“你真是莫名其妙,我說給你錢了嗎?”我說。
“那你說什麽補償?”
“我是說情感補償。”
“情感有屁用,情感值幾個錢?”卓依雲說。
“你看,你又提到錢了。”我說。
“沒事了吧?沒事就回去吧。”卓依雲說。
“有事,我是來提親的。”我說。
“媒婆?”
“算是吧。”
卓依雲笑了笑,“你這人啊,太沒有職業道德了。”
“是啊,本來是來提親的,看到你貌美如花,長得和仙女一樣,就動了點心思。”
“說吧,跟誰提親?”
“斐書記,斐立新看上你了,讓我來和你先說說。”
卓依雲雙手著腮,看著天花板。
“你什麽意思?沒看上他嗎?”我說。
“你覺得他合適嗎?”卓依雲問。
“不合適,你們太不合適了,我給你說當官的風險很大,今天挺威風的,明天就成了階下囚,孫市長不是例子嗎?”
“那不挺好嗎?我又可以再找男人了。”卓依雲說。
“什麽意思?”
“男人如衣裳,舊衣服不如新衣服。”卓依雲說。
“我隻聽說過女人如衣裳,我呢?我算一件衣裳嗎?”
“你是別人的衣裳,並且還打著補丁,斐書記有錢嗎?”卓依雲說。
“都當書記了,還能沒錢,他說你要是和她結婚,他立馬送你一套300萬的房子,不過,我送房子,也是沒問題的。”
“你已經被淘汰了,你給斐書記說,我答應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