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餘總!我掛了!”龐飛雲一愣,隨即反應過來,說了一句,就把電話掛了。
掛了電話,餘慶陽揉了揉額頭,今天這是怎麽了?
怎麽和古墓杠上了。
剛抓了個假的,這邊給自己來一個真的。
房地產開發中,挖到古墓無疑是老板最害怕遇到的幾種情況之一。
就算沒有太大價值的古墓,考察論證,一圈下來沒幾個月也完不了。
要是遇到有點價值的,再給你來個保護性挖掘。
那麽恭喜你,中大獎了!
一等一年兩年,都有可能。
遇到特別有價值的古墓,比如某某名人的古墓,那麽更幹脆。
你整個樓盤都不用要了,國家直接給你收回去,建研究所,建博物館,反正就是不能開發房地產了。
時間等於金錢,金錢是有時間價值的。
雖然土地被收回,國家會把錢退給你,或者補償同樣麵積的土地。
但是,你前期付出的各種成本,資金成本,時間成本,這些是補不回來的。
歸根結底,隻要發現古墓,不管那種情況,都會損失慘重。
遇到這種情況,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就是破壞性挖掘,先挖出來再說。
東西會不會流失,那不是開發商考慮的。
開發商考慮的首先是自己的利益,而不是所謂的文物保護。
倒不是說開發商都沒有保護文物的社會責任心,實在是那幫文物保護單位太操蛋了。
清水衙門,一群窮瘋了的所謂文物保護專家,你要是不掏錢,或者掏的錢少了。
他們敢拿著吃飯的勺子,拿著小刷子,一點點的挖掘,美名其曰保護可能存在的文物,能磨死你!
相反,錢到位,他們把看到的,已經挖掘出來的文物一收,告訴你,讓挖掘機繼續挖吧!這裏的古墓不是名人古墓,沒什麽價值。
餘慶陽不知道的是,今天他真的和墓地杠上了。
興泉河的水係連通工程,劉家嶼。
工程施工,尤其是土石方施工前,有一個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排查施工區域內的墳地。
就是走訪附近的村落,把所有墳地進行登記,分成有主墳地,無主墳地,上報建設單位,再有建設單位協調遷墳。
劉家嶼的水係連通工程,管道施工屬於明挖施工。
在一處山坡上,挖出一座沒有任何標記的墳。
這座墳有年頭了,棺材板已經腐爛,裏麵還有一些存留的屍骨。
這應該是一座不在登記內的無主墳。
走訪的時候,附近村落並沒有人提出來,這裏有墳,或者疑似有墳。
萬國祥按照規矩,買了紙、香、水果等供品,稍微祭奠了一下,安排工人把墳裏屍骨收拾好,換個地方,讓無名屍骨入土為安。
萬國祥的操作,基本上是施工過程中發現無主墳的標準操作流程了。
可是,就這座墳,鬧出了一場亂子。
也算是奇談了。
第二天,就有附近村民披麻戴孝找到工地上,說工地施工,把他太爺爺的墳給挖了。
披麻戴孝的是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瘦高,瘦高的,足有一米八五,瘦的像麻杆一樣。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