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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與王雷同(1/2)

作者:熏香如風字數:5294更新時間:2019-07-19 23:01:15

    

    身高、位高、才高、名高、德高,諸如此類。

    以及崇高。

    當來自洛陽的貴公子,豪擲百萬,不為求財,不為求名,隻為找回“天家體麵”時。這個崇高的目標,以及為此目標所采取的行動,及產生的後果。皆超出了陽翟百姓的預期。

    屬於不可估量的“知障”。

    於是乎,當貴公子抱著此崇高目標,懸扁市中街巷,張榜城門亭舍,招降黃巾餘眾。而屢敗官兵、神出鬼沒、殺人如麻、撒豆成兵、來去如風,被看上一眼便魂飛魄散的妖賊黃邵,舉眾來降時。

    整個“崇高邏輯環”,隨之完滿成立。並被陽翟百姓當做經驗積累。無人敢生疑。

    貴公子豪擲百萬,找回天家體麵。果真應驗。

    為何如此?

    隻因平常百姓,習慣仰望洛陽。自無法想象,高高在上的權貴,所思所想,所欲所求。

    於是乎。當平常思維邏輯,及一般生活經驗,不再成立時。自然而然,將其拔升到更高的層次。是為“崇高”也。

    就此事而言。

    陽翟百姓與城外豪強宗賊,皆不認為:單憑一道敕令,妖賊黃邵便會舉眾來降。然卻出乎所有人預料。妖賊黃邵,當真來降。此事何解?

    沒錯。洛陽貴公子的“崇高”,產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此乃,我等無法匹及的,高貴。

    宋奇出身扶風名門,曾為外戚,貴為濦強侯。自幼熏染的高貴,又豈能假冒。

    如此一來,當宋奇待人接物,如沐春風。俯問民間疾苦,走訪鰥寡孤獨。送衣贈糧,施醫喂藥時。那股來自洛陽的高貴,足以溫暖人心。

    宋奇二下敕令,城中百姓官吏之“通賊者”,隻需痛改前非,則既往不咎。

    隻因陽翟功曹、主簿等人密告。前任縣令及丞,與城外豪強,暗通曲款,狼狽成奸。克扣官俸軍資,屬吏敢怒不敢言。知新任縣令到任,又將庫中錢財席卷一空,棄官而逃。故才半年,未能領食俸祿。

    又道,城中官吏,多為豪強耳目。需雷霆鏟除。

    宋奇這才二下敕令。

    效果斐然。

    官吏痛哭流涕,皆來請罪。宋奇好言寬慰,悉數赦免。又叮囑道,前罪可免,後罪難逃。如若再犯,數罪並罰。

    一眾罪官,指天為誓,絕不再犯。

    安撫民心,整頓吏治,招降賊眾,厲兵秣馬。不出半月,內外氣象,為之一新。

    宋奇三下敕令,請陽翟豪強大姓,城內赴宴。

    收到請簡(請柬),塢內豪強,日夜不安,如坐針氈。明知是“鴻門宴”,然卻又不敢忤逆。

    隻因縣令高貴,黃邵凶狠。

    十萬黃巾,一萬宿賊,皆換披南陽精工兵甲,為縣令所用。如此強兵,久踞陽翟,對城外地形、各塢守備,知之甚詳,如數家珍。如何能敵。

    “縣令身份,可曾知曉?”城外各堡主,緊急密會。

    “出身豪門,配五縣令印。此來,乃為長社、益陽、陽安、潁陰、陽翟,五位長公主取食。”急切間,也隻打聽到個大概。

    “配五縣令印,為五縣主取食。”單此一項,足令各堡主心驚齒寒。

    “十萬黃巾,糧從何來?”便有人想到據守頑抗。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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