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可信。 話說,熹平三年(174年),皇甫規因年老多病被召還,路上於彀城去世,終年七十一歲。董卓中平六年(189年)十一月一日,自拜相國,封郿侯,享“入朝不趨,劍履上殿”之特權。自此,董卓權勢方如日中天。 換言之,強娶馬氏時,當在中平六年之後。前後相差十六載。時猶“盛而容色美”。若以年十五出嫁計,董卓強娶時,馬氏至少三十一歲。不能再多了。 鄭玄言下之意,皇甫規與馬氏,隻有夫妻之名,並無夫妻之實。 事實上,薊王並不在意。 正如中書令趙娥,生子龐淯,正追隨四大謀主,久居二崤城。薊王對趙娥亦敬愛有加。雖無過分之舉,然早已兩情相悅。依照《薊法》,年三十五前,當入後宮,為貴人。比起漢宮儀“年滿三十者出嫁之”或“蒲四十者出嫁”。薊國折中,取三十五歲。且“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年滿三十五歲,未得臨幸仍不願出宮之宮女,五十致仕,入函園守陵。 右相耿雍起身奏道:“馬氏賢良淑德,當配主公。” 左相崔鈞亦進言道:“自西而東,天光三殿:雲霞有慧妃、靈輝有倭妃。誠如張校尉所言,唯獨瑤光殿,未得其主。馬氏曾為皇甫威明書佐,見識非凡。當可為我主‘溫潤函園之空’。” 言下之意。男女有別。今三宮鼎足,二宮太皇並垂簾。殿中若有瑤光貴人,相伴在側。自當大有裨益。 尤其永樂宮、雲台殿俱毀。南北二宮,守備捉襟見肘。沒有一年半載,恐難有改善。二宮太皇若鳩占鵲巢,久久不願搬遷。當有瑤光貴人,為薊王代言。 左右國相,二位宿臣,皆讚同。百官自無異議。 自大將軍何進故後。洛陽權重,日益向薊王傾斜。今手握八關都邑。薊王需謹慎對待。且比起親自臨朝,亦或是遣賈詡、荀攸等幕府心腹,代行王事。反不如走“後宮路線”,不顯山露水,不驚動朝堂。潛移默化,卻成效斐然。 試想。薊王之意,由賈詡、荀攸,殿中呈報,反不如經由瑤光貴人之口,先入二位太皇之耳。正如老子所言:“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亦是所謂“潤物細無聲”。以柔克剛。 人盡其才,物盡極用。 薊王輕輕頷首:“既然於國有利。孤,亦無異議。待稟過太妃,再做定奪。” “主公明見。”群臣下拜。 外事畢,內政起。 “江表十港,進展如何?”薊王又問。 “江表十港,已立其八。水衡都尉正領開拓船隊,深入徼外夷人居地,另辟新港。”左相崔鈞起身奏對。 “十夷王邸,紛紛上疏,求就近設港。今江表十港,隻剩其二。又當如何。”薊王又問。 薊都尹婁圭起身奏曰:“臣,竊以為。江表十港者,乃大漢治下。徼外諸夷之地,宜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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