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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 佳偶天成(1/2)

作者:熏香如風字數:4908更新時間:2020-08-23 00:17:36

    

    婉拒皇後之禮,不欲與長姐爭。言辭懇切,心意難改。

    劉備問過母親。母親言,可。

    遂召左右國相入宮,定下婚儀,並六禮事宜。千裏薊國渠一日往返。輕舟快馬,直奔林慮山。行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禮。

    本以為,九月九,娶甘後。不料薊王大婚,另有佳偶天成。

    月初大朝會。由中書令趙娥,誦讀《立(甘)後詔書》。群臣無有異議。王傅黃忠持節奉璽綬,左相崔鈞為副,立神智夫人甘氏於甘泉宮。稱『甘後』。

    定下冊立甘後儀節。待百官落座,薊王遂看武臣席列。

    “三弟。”

    “臣在。”

    “五弟。”

    “臣在。”

    張飛、黃敘,持芴而跽。

    “為正副使,入林慮山。”薊王又道:“將甯姐接回。”

    “喏。”二人齊聲。

    薊王以家事論國事。薊王口中姐弟,究竟是何人。殿中群臣,心知肚明。三弟張飛,五弟黃敘,與薊王自幼相識。時女刺客,多乘夜而來,翻牆入廁。少有人知曉。然對三墩之事,一清二楚。

    薊王大婚,多出和親。故《薊宮儀》所立婚儀,將《漢宮儀》並《和親禮》,化繁為簡,二合為一。既不失漢禮,亦有薊儀。

    須知,君王立後、立妃,多由宮中采女擇選。

    應劭《風俗通》:“六宮采女凡數千人,天子遣掖庭丞,相率於鄉中,閱視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長壯皎潔有法相者,因載入宮,謂之采女也。”

    故我朝立後,多為典禮,而非婚禮。

    除此之外。天子若行大婚立後,亦有和親朝中勳貴之意。亦需遵循婚儀六禮,與立後大典,並不相同。

    自和親高車副伏羅氏、烏桓烏氏、西域五十五國邸妃、倭妃、十夷王女、乃至秦後。約定俗成,薊王婚儀,多融入和親之禮。相沿成習,遂由儒宗攜國中大儒,製《薊宮儀》。

    薊王大婚,舉國同慶。

    恰逢九九重陽,姻親齊聚。擇此前後,行婚典。亦有告知眾姻親之意。能入薊王宮,必有情由。

    神智夫人甘氏,乃阿鬥義母。隨父護阿鬥周全,薊王納之。收麟子入家門。免於叔侄相爭,蕭牆之禍。

    更有甚者。即便二宮太皇不在。薊王有麟子阿鬥。於三分天下之中,當可立不敗之地。

    “天子一娶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人九嬪。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

    “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

    其中“一娶九女”之“一娶”,當作何解。“一次性”,還是“一次”。見仁見智。

    通常而言,乃是“一次性”,諸侯大婚,一次性娶九女,釋為隻此一次,不再重複。然若遇廢後新立,崩後另立等,仍需“一娶”。則再娶“一次”。

    或如薊王這般,奉天子之命,屢行和親。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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