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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 魚龍混雜(1/2)

作者:熏香如風字數:4634更新時間:2021-02-25 23:47:52

    羅馬行省首府,薊王乃是初臨。亦是初涉,西陸風土人情。

    羅馬帝國,圖拉真時代,郵驛發達。時下,羅馬境內共有三百七十二條驛道,總長度達二十萬裏。“條條大路通羅馬”,絕非虛言。然境內酒館,亦絕非大漢逆旅、客舍可比。

    旅館老板,稱“科波(copo)”,女老板則稱“科帕 copa)”。

    一般而言。旅館房間逼仄,設施簡陋,甚至破爛至極:“我的床不僅很短,而且還斷了一條腿,破爛不堪。”居住惡劣,飲食極差,且不安全。由於多是往來遊商,異鄉旅人,並下層貧民出入,暴力犯罪層出不窮。每當夜幕降臨,旅館遂成作案天堂。累及周遭街道,亦暴力彌漫。

    羅馬旅館,遂成為不潔、汙穢、肮髒、淫蕩、藏汙納垢之代名詞。

    薊王不知內情,紮營於犯罪之地。

    此時,便彰顯夜女王之威力。

    宿營地還未及展開。便有無數篷車,蜂擁而至,圍成水泄不通。

    商道旅館,本就是魚龍混雜,是非之地。薊王車駕,精工細作,窮工極巧。必遭人窺視。混在無數篷車之中,安全自是無虞。這群遊走於繁忙商路,舉家以占卜通神、儀式歌舞、巫術草藥等,諸技為生。稍後羅馬帝國覆滅,西陸衰敗,陷入黑暗中世紀。遂劣化成,以盜竊、刺殺、行妓為生。後世稱之為“吉普賽人”。

    時下,美索不達米亞篷車民,亦是“神娼”來源之一。神娼,乃是屬於侍奉神明之神職人員。隻在神廟與朝聖者發生關係,取“夜合錢”奉神。早期羅馬貴婦,終其一生,還須最少有一次到神廟為娼,“為神奉獻”的經曆。

    古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hpoΔotoΣ),稱之為“神娼服役”:“巴比倫和塞浦路斯規定,婦女一生中,必須要進行一次‘神娼服役’。即進入女神廟充任神娼,接待異鄉人,尤以處女為佳,收入所得納作對女神廟的供奉。”

    據薊王所知,天竺亦有類似“廟妓”。

    與後世娼妓,最大不同有二:場所為神殿,夜合錢奉神。

    有神娼服役之家,必得神殿庇護。正因如此,雖居無定所,卻可借服役之名,往來各地,進出各城神廟。且無有關稅,少有盤問。

    於是,刺探信息,便成了篷車民,另一項特技。至於毒藥刺殺,亦是必備技。

    深居簡出薊王後宮。舉手投足,無懈可擊薊宮儀之椒風美人,英妮娜。自伴駕西行,便如魚得水。

    篷車聚集之地。便是暴徒,亦避恐不及。

    薊王宮藏龍臥虎。何懼魚龍混雜。

    單夜女王一人,足以應對。更有聖火女祭,阿奇麗婭,尚未發揮。不過是邊牆行省。待深入西陸,守護聖火之高等女祭司,死亡女神普洛塞庇娜之化身,必會發光發熱。

    不急。當徐徐圖之。

    神娼聚集,異香撲鼻。香氣中,多安神靜心之功效。正如諸夏仙門,深諳藥理。西陸神娼,亦精於此道。

    且已被神殿選中,尚未服役之神娼,年輕貌美,風姿出眾。自幼言傳身教,煙視媚行,我見猶憐。夜女神欲擇絕色,侍寢榻上。卻被薊王婉拒。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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