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遍允許公民持槍的聯邦,統計數據表明,每年死於槍擊的人數都超過三萬。
人口不過三億,每年被槍幹掉足足萬分之一的人口,這並不是戰爭,效果,卻比戰爭更恐怖。
聯邦近年來對外幹涉的若幹次戰爭,累計陣亡數,也還不到三萬人。
人口三千萬的加利福尼亞,按比例,相當於每年隨機抽取萬分之一——也就是三千人,押解到曠野,然後用機關槍成片屠殺掉。
駭人聽聞,是嗎,倘若這種事真的發生,第二州長就得下台。
然而還是這三千人,散落在加利福尼亞各地,以隨機的方式,在一年中的不同時刻被各種口徑的槍械打死,這,就不那麽血腥,不那麽可怕,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容忍”,否則方然真的想不到其他理由,為什麽每年都有人命喪槍下,聯邦的禁槍工作卻還是一如既往的遲緩拖遝。
三千人一起死掉,是駭人聽聞,零零散散的死掉就隻是社會新聞。
多數人類,就是這麽感性,這麽的不講道理;
無可救藥。
感慨著人類群體的愚蠢,方然微覺憤懣,但這對保障自己的安全並無一點用處。
不管聯邦的法律如何精妙,每年三萬個死亡名額,卻明明白白的擺在那裏,即便不同的人群,遭受槍擊的概率必定有極大的差別,但終歸還是一種威脅。
致命,而毫無道理可講,頭盔和防彈衣也許有用,但臉呢;
挨一槍就基本被爆頭的命門,又怎麽防護,還要他每戴防暴頭盔,放下兩厘米厚的玻璃麵罩出門嗎。
怕死到一定程度,這種行為,本身也是“同類”的識別特征之一呢;
方然訕訕的想。
從中學到大學,一個學習階段的差別,讓方然必須直接麵對很多事,比如“葉子”,比如人際交往,現在,他又極其後怕而慶幸的意識到,從巨山孤兒院到伯克利的十五年人生軌跡裏,他曾僥幸逃脫的,是怎樣冷酷無情的概率式死亡。
每年,聯邦公民死於槍擊的概率,大致在萬分之一。
那麽隨便算算賬,毛骨悚然的,倘若按追尋永生的第一個目標,一百二十歲,暫時忽略不同人群的概率差異,那麽從零到一百二十歲的漫長人生中,自己遭遇槍擊的概率,居然就高達1%;
其實又豈止是一百二十歲,隻要計算到一百歲,概率就已超過了1%。
百歲老人的一百種死法,槍擊,恰好占百分之一,尋常民眾大概能體會到這法隱含的黑色幽默,方然卻隻感到畏懼。
但翻來覆去的想,按眼下的條件,他委實沒辦法完全抵消這1%的槍擊概率,所能做的,除在網絡上采購防護麵積更大、等級更高的防彈衣,防護帽,也就隻有盡量不出門這一條路。
宿舍的門,是特別加固了的,內外兩層防爆膜,噴塗彈性防彈塗料,一般的槍械都無法穿透,更談不上破門而入,這給了他起碼的安全感。
但幾年大學時光一晃而過,踏入社會,又要怎麽辦呢;
哪怕是出於“知己知彼”,方然也開始關注武器,槍械,凡此種種的一切。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