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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2 韋寶要親自動手了】(4/5)

作者:軒樟字數:19186更新時間:2019-10-04 23:58:48

    晚清改良運動一度圖謀變革鹽務官製,遭遇到官商既得利益者的堅決抵製,直至清朝覆亡。史稱“專商積弊與清代相終始”。

    誰當權,誰就會首先將手伸向漕運和鹽鐵!尤其是鹽。

    所以朱由校才這麽謹慎,並不立刻回答韋寶的問題。

    但是韋寶現在就急於向漕運伸手,要打破這種壟斷,從而開展海運,海貿。

    清朝是鹽商和朝廷的鐵器專辦官員壟斷,明朝是漕運總督實際控製鹽鐵。

    鋼鐵工業是一個社會的基礎工業,近代世界各國的工業發展史表明,有了鋼鐵就能夠有機器,有整個工業以及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

    在明代,冶鐵煉鋼的生產發展到了很高的水平,規模之大,產量之多,技術之高,超過我國曆史上的任何朝代,並位居世界各國的前列。

    在這個過程中,民間私營鐵冶不斷發展壯大,而國營不斷減少。

    從《明實錄》來看,明初政策是國家庫存鐵量少,急需用鐵則在指定的鐵礦區開爐冶鐵,庫存鐵量多足夠使用則停罷官營鐵冶,聽任百姓在這些礦區自行采煉,國家按照十五分之一的比例征收鐵課。

    指定礦區之外的地方,有時也會有官員建議開辦國營鐵冶,但被朱元璋嚴厲斥責,甚至把提建議的官員流放海外。

    洪武十五年五月,廣平府一官吏王允道說磁州臨水鎮產鐵,元時這裏一年可以收鐵百萬斤,建議朱元璋照舊辦理。

    結果朱元璋回答:朕聞治世天下無遺賢,不聞天下無遺利。且利不在官,則在民。民得其利,則利源通而有益於官;官專其利,則利源塞而必損於民。今各冶鐵數尚多,軍需不乏而民生業已定。若複設此必重擾之,是又欲驅萬五千家於鐵冶之中也。杖之流海外。

    王允道好心提建議增加國家收入,結果反被“杖之流海外”。

    類似磁州臨水鎮這類地區,民間為謀利也必然采鐵冶煉,明政府似乎不但未開辦鐵冶所,亦不收鐵課。

    洪武二十五年曾經有一次大規模國家開爐冶煉,洪武二十八年九月《明實錄》記載:“各處續開爐冶,今已三年,而內庫見貯鐵凡三千七百四十三萬餘斤。上以庫內儲鐵已多詔罷各處鐵冶,令民得自采煉。而歲輸課程每三十分取其二。”

    開爐三年貯鐵3743萬餘斤,應是原先各地規定的上交鐵配額數量再加上開爐冶煉再減去消費後的結果。又過了兩年半不到,官員報告庫存鐵不夠用,申請重新開爐,朱元璋命令暫開爐一年:“工部臣言:各處鐵冶久已住罷,今內庫所貯鐵有限,而營造所費甚多,恐歲用不敷。上令暫開爐冶一年,仍複住罷。”

    由上述可見,明初官營產鐵完全視政府需要而定,需要時在指定的鐵冶所開爐冶煉,不需要時就停罷。民間產鐵數量的規模則一直很大。

    停止官冶後,冶鐵工匠大多不會改行,隻不過從為國家服務變成為個人謀利,產鐵數量應不會下降,在利益驅動之下甚至會增長。

    由於民間產鐵數量不在明政府統計範圍內,1847萬斤更近於某個時間段內分配給各地的定額數字總和,在此之外的鐵課則徒具形式,所以很難得到一個真正準確的估算。

    明代宣德以後,官方賬麵上的鐵課數字有很大增長,這主要是因官營鐵冶效率低下逐漸廢弛,而原先以官營代償方式征收的鐵課可能更多以普通鐵課的形式出現。

    所以這種鐵課數字的增長不僅是產量增長,而且也是統計方式改變的結果。

    宣德之後的鐵產量增長過於驚人,從一些地方的鐵課數字和明初鐵產量定額數字的對比可說明一些問題:天順五年山西陽城縣民營鐵課數量五六十萬斤,折算成鐵產量在800萬斤左右;而洪武時期給山西的定額也就是1146917斤,光是一個陽城縣的民營鐵產量就已是洪武時期山西全省定額的七倍以上;嘉靖十年,廣東省按照稅銀換算的民營鐵產量為2764萬斤,是明初全國定額總和1847萬斤的1.5倍左右,僅廣東一省就超過全國五成。

    明初的廣東配額為1896641斤,占據全國比例約十分之一,假設嘉靖時期民營鐵產量占據全國比例類似,則此時全國民營鐵產量當為2億6923萬明斤,換算一下,約為16萬噸的產量。這和18世紀初歐洲鋼鐵總產量14萬噸到18萬噸在同一水平線上。

    不過,不管以何種方式計算,“明代鋼鐵產量達到了曆代封建王朝的曆史最高水平”,“明代中後期的鋼鐵產量不僅創出了我國曆史上的最高水平,而且占據全世界第一位”。

    明代民營冶鐵的規模和技術不僅比前代有巨大進步,也是當時世界最領先水平。

    廣東佛山鎮在成化、弘治年間就發展成為冶鐵鑄造中心,形成了一個典型的工業化城市,各種冶鑄工人在二三萬人以上,而官營最大的遵化鐵廠人數最多時不過2500人。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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