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了一眼眼前明滅不定,快要熄滅的道試青煙,忽地淡淡一笑。
原本已經準備懸筆結尾的手,驟然再下。
他還要寫!
秦楓的第三部分,居然直指了立法者的階級問題。
秦楓後世是生活在現代的中華,自是不可能在文章裏直接鼓吹“下大同”和“人民當家作主”,他選擇的是自己在道家世界所做的《平策》的觀點。
“道家認為人人生而自由,雖賦不同,性善性惡,但眾生平等,在道麵前,盡是芻狗……也就是,人人生而平等自由!”
“儒家認為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存在於社會之中,但往往強調個體要屈從於集體,也就是集體主義的集權。但這樣會抹殺掉個體存在的價值,而且會因為人性的惡被隱藏在偽善之下,導致集權腐敗……”
“儒家集權統治的基礎,建立在君主是明君、任君,即內聖外王的基礎上,好的君王也的確是‘民貴君輕’,為社稷和人民服務的……”
“隻是儒家本身對於培養聖王,並無什麽好的辦法,完全望收,導致儒家治下的社會,遇到明君則一片祥和繁榮,遇到暴君必然民不聊生,但又礙於儒家的禮法綱常,不能造反,隻能忍受……”
“真正的情況之下,應是人民因為聖王的德行而向他歸附,並通過立法的形式,同時渡讓一部分權力給聖王及他的朝廷使用……”
“用以維持社會的秩序,讓個人得以更好的發展……”
“但人民是將權力渡讓給聖王,但不是完全向聖王無條件臣服,一旦聖王無道,起來反抗的權利也應該被法律所保障,就不會再受到儒家綱常的約束限製了。”
“王朝的執政者,受製於人民與聖王之間的法律,受到人民隨時可以起來進行正義反抗的威脅,才能真正做到‘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還要時刻注意自己的道德與言行……”
“這樣的情況下,才能如道家所的‘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這樣才是真正的無為而治!”
“理想的和諧治世,德、法、道,缺一不可!”
秦楓寫到這裏,直接引用了孔聖與其弟子的一段對話,寫道:“弟子曰:管仲非仁者與? 桓公
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
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下,民至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披發左衽矣。”
弟子問孔聖,齊國的管仲是仁者嗎?他的國君殺了他的主公,他不但以死殉主,還做了國君的宰相。
孔聖的回答是,管仲匡扶了下,百姓至今仍受到他的恩澤。如果沒有他,我們豈不是還在過著不知禮儀,生活困苦的日子嗎?
最耐人尋味的是,管仲並非儒家。
這段對話可以為秦楓的“經世致用”論點提供了直接的佐證,治世應該以“功”為先。
於國於社稷有功,無論是百家中的何家,都值得儒家肯定和效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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