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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兩百零七章 輿論熱點(1/3)

作者:幸福來敲門字數:7386更新時間:2019-06-30 19:19:52

    就在申時行辭相之時。

    林延潮與鄒元標之間通過書信往來,引起的論爭也是達到了高峰。

    林延潮,鄒元標二人都是朝野上下公認的通儒,門人也是遍布下,特別是林延潮,其林學與事功學派,以及躋身於理學,心學之後,為儒門中第三學派。

    當日鄒元標得林延潮回信時,正在東林書院講學,見書信後是苦思了一夜,次日即是寫信答之。

    其在信中寫到,見字如晤,得大宗伯之信,喜不不勝……信中所言,對上以約禮,對下以約法,一句勝道千言,千古治道盡括其中。

    約法當簡而明,上對於下者不可濫刑,但違法必罰。是故漢高祖入鹹陽約法三章,下歸心。?

    約禮用繁,含於巨細之中,上對上者應勤諫,分毫可諫。然而不可刑於上者,以下淩上則無尊卑可言。

    當年程頤諫折柳,取自周禮‘春不樵采’,此無不當之意,但為子不喜,後世儒者竟以迂腐,殊不知禮法之義。

    信末鄒元標又對林延潮變法之見批評了幾句。

    聖人雲無為而治,當今治理下當與民休息,以不生事為貴,興一利則生一弊,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下之利,莫過於定。下之害,莫過於爭。故禮不可更,法不可變,愈變則人心越亂。

    接到鄒元標的信後,林延潮真是拜讀了一番。

    一個哲學理論是否有生命力,在於時刻包容任何事務,並不斷將之納入自己的體係之中,使之成為縝密的邏輯,用來解釋萬事萬理。

    這就是陸九淵的‘六經注我,我注六經’之境界。

    鄒元標顯然也是這個層次,而他借用哲學的體係就是程朱理學。

    鄒元標借自己所提的‘約禮約法’論證了自己理論。

    刑法對於老百姓而言,應該簡單明了,容易讓人懂。若是法律太嚴苛,並事無巨細的規定,不僅繁瑣,更讓皇帝與親民官容易濫刑於百姓。秦朝滅亡就是前車之鑒。

    反過來約禮,是乃下對上。那麽身為肉食者,作為治理者,應該比老百姓更十倍地嚴格要求自己。

    比如嫖妓之事有傷風化,但在百姓與官員之間處置是不一樣的。

    再比如程頤諫折柳,子不過折了一根柳枝有什麽,讀書人常笑在程夫子麵前,連柳樹也不折了。

    但依周禮有‘春不采樵’之言,子折柳樹放大出去,下老百姓每個人都效仿如此,大家都折幾根就不好了。子身為萬民至尊,在禮法上當時時為萬民的表率。

    所以這柳樹老百姓可以折,子就不可以折,折了就是違禮。隻要違禮,就是有絲毫不對的地方,讀書人也應當上諫,否則已經是刑不上大夫,若連也不讓,也就無從約束子了。

    這也是授權者受責不受罰。

    林延潮對鄒元標這論點竟感覺無從反駁,一時也不知道如何化解才是。

    好比以往大家都嘲笑程頤諫折柳如何如何迂腐,但程夫子複生,當麵告訴你一句,那是約束皇帝的,你一個老百姓我才懶得呢。

    當然這話肯定有邏輯上的漏洞,但為辯而辯不合林延潮現在身份,何況他為什麽要辯。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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