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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官?民?(2/3)

作者:龍城狼騎字數:9984更新時間:2019-03-09 14:08:19

    扶蘇,一個對前朝大秦製度了若指掌的人,用一句最直白的話明了他的看法:農民推翻了隻要守法就能活下去的朝代,構建了一個不僅要守法,還要忍受權貴盤剝的朝代。

    這個話題依舊是前麵思想的延續。

    《禮記曲禮上》記載的“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奴隸社會刑事立法指導思想的體現。奴隸製的刑法是公開的不平等,大夫和庶人在刑法上的待遇是各不相同的,這就成為奴隸社會刑事立法的指導思想。

    戰國時期,新興地主階級登上政治的曆史舞台,其政治代表為李悝、申不害、商鞅、慎到、韓非等人,在反對奴隸社會刑事立法指導思想的同時,提出符合地主階級利益和要求的刑事立法指導思想。依據法家的主張:“繩不繞曲,法不阿貴”,違法犯罪,一律繩之以法。

    商鞅佐秦孝公變法時,太子的師傅公孫虔為阻止商鞅變法,唆使太子違法,商鞅以太子係國之儲君,不能加刑,遂刑其師傅公孫虔,劓其鼻。這就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諺語的由來。

    事實上“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一句,孔子就做出闡述,並不是刑罰不適用於大夫,而是認可大夫自身的‘德行’,修養足夠,犯了罪不需要去捆綁羈押他,他自然會去請罪。哪怕是重大的罪名,也不必派人去對他執行死刑,他的德行修養自然知道自己做錯了,自覺的就會自裁。

    所以,即使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也不會因有罪而逃避懲罰,這實際上是禮教在潛移默化地發揮著作用。

    無疑,和董仲舒情況類似的,在西漢時期修訂《禮記·曲禮》的時候,為了皇室乃至是大多數權貴士大夫的利益,當權者很自然的扭曲了其中的意義,將之曲解成刑法對士大夫不適用,如此一來,權貴們便多了一層保護,何樂而不為?

    當然,扶蘇所也不一定正確。畢竟這些都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演變出來的。誰也不能當年那個大秦真的傳承上百年,會不會同樣腐朽。

    而如果終究隻是如果,人們更多的是注重現實。現實是什麽?現實就是漢帝昏聵、宦官亂政,百姓民不聊生,區區黃巾火星就能燃起燎原之火。

    英靈眾將,並沒有受到忠君愛國的思想洗禮,在看到眼下的種種局麵,還能對漢室有信心的,恐怕是不足萬一了。或許這也是為什麽當初黃巾作亂嚴重,他們心中不滿,卻也隻是默默收拾的原因吧。畢竟,哪怕對張角好感有所降低,對你漢朝卻更沒好感,那也隻能繼續呆在黃巾軍中了。

    這就好像兩漢交替之際,新朝不咋的,各路反王也都不是什麽好貨色,麾下將領們也就混混日子,畢竟沒什麽更好的選擇。

    等到出現一個表現還不錯的家夥,在一群渣渣的襯托下顯得那麽英明神武,那眾將還理會其他作甚,拍拍屁股跑去效力了。於是乎,一段位麵之子的傳奇就這麽誕生了。

    而現在,沒什麽選擇。兩邊的行為都算不上多好。不過,一個自己還能設法改變,另一個自己過去了也沒用。那就留在黃巾這邊慢慢改變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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