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靠近不周山方向,山體的植被品種就越豐富,野獸類別也越多。
高歌一路上化身勤勞的蜜蜂,隻要看到漂亮的花兒,別致的灌木,高大精神的巨木,通通都要挖一些,丟到青靈珠裏麵去。
各種各樣的石頭,大塊的泥土,也被高歌不停的搬到了青靈珠。
每次見到大湖,高歌必定跳到湖中,放開青靈珠的入口,灌一些湖水進去。
青靈珠內世界極大,高歌也沒走幾個地方,那地方才是真正的洪荒,荒涼得隻有泥土石塊,其他啥都沒有,高歌實在提不起遊逛的興趣。
現在高歌已經把青靈珠的一個角落,裝點一新了,灌注了一個巨大的湖泊,湖泊四邊,是個大森林,有各種各樣的樹木了,長勢非常好。
但高歌卻沒有把動物弄進去,現在的洪荒,各種野獸都有進化成凶獸的潛質,有成妖的潛質,高歌可不想自己的青靈珠妖孽縱橫,故一心搬運植物。
本來高歌還擔心生物鏈啥的,隻有植物不好生長,後來仔細想了想,這生物鏈條確實在洪荒存在,但卻已經不是地球人所想的那樣了。
在洪荒,一株強悍的植物,會在短時間內占領整個山穀,不給其他任何植物生存的餘地,至於是如何繁衍,高歌不知道,反正它們就是能活,能不斷地生長出新的同類。
這,高歌滿意地把一顆巨大的樹木連根帶土搬到青靈珠,看著腳下巨大的樹坑笑了笑。
一路走來,數千個日子裏,高歌製造了無數的山洞,地麵陷坑,相信那些山洞慢慢會成為野獸的老巢,最後可能就成為練氣士的洞府,也算我為後輩做了一件好事。
此刻的高歌已經完全變了模樣。
看到漂亮的橫公魚後,高歌覺得,自己有義務,把整體人類的顏值提高一個量級。
橫公魚一身的材料,給了高歌極大的便利。
那橫公魚變身體的一身皮囊,此刻穿在了高歌的身上,上到脖子,下到腳腕,全部是刀槍不入的橫公牌緊身內衣。
有了橫公魚的材料,高歌難得地大方了一些,切了一塊當康皮出來,給自己做了一件皮背心,一條到膝蓋的皮短褲。
橫公魚頭前四丈長的那根觸須的尾端,是數千根三五尺長的細絲狀須發,紅彤彤的像團火焰。
這些細絲比頭發大不了多少,很有刀槍不入水火不侵的風範,被高歌用來封住皮衣邊角,於是,一套鑲紅邊的漂亮黑色皮甲就在洪荒誕生了。
為了能配的上這套漂亮的皮甲,高歌又把頭發留長,磨了個青玉簪子盤了起來。
嗬嗬!
洪荒第一帥哥現身,讓高歌在平靜的水麵停留了十秒都不願離開。
自認為帥氣的高歌,在其他野獸眼中,卻是不折不扣的凶神惡煞。
此刻,滿臉笑容僵在臉上的高歌,無語地看著遠遠繞開自己的數千隻角馬模樣的野獸,百思不得其解。
你特麽角馬都長得和大象一樣高大,怎麽看到我像看到鬼似的?
你這是什麽審美觀呀?
高歌氣憤不過,一個縱越追上最後兩隻角馬,一個賞了一巴掌,讓它們永遠安靜了下來。
數千斤牛肉下肚,配上幾十斤水果,高歌依舊不甚滿意,這些野獸肉實在沒什麽營養,靈氣含量很少,不耐餓,直到喝了一杯靈水,高歌才滿意地歎了口氣,趁著月色爬上旁邊的山頂,美美地睡了一覺。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