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高歌按時醒來。
山那邊傳來不一樣的聲音,高歌幾個縱躍上了山頂,不由呆住了。
雲霧飄開,一望無際的大草原出現在眼前。
星星點點的湖泊點綴在綠色草原之上,像一塊塊潔白的寶石,數十條河在綠毯似的草原中蜿蜒遠去,如同一條條白色的飄帶。
無數的黑點,在草原中慢慢遊動,正是早起覓食的野獸群。
高歌欣喜地哈了口氣,走了數百萬裏山路了,終於見到一個大草原了。
高歌也不急著去趕路了,坐了下來,靜靜坐在山頂,看著下麵安詳的草原。
肉食野獸顯然還沒有出動,現在是這些食草生物一中最安全的時候了,早起的鳥兒有蟲吃。
草原望不到邊,高歌也估算不出究竟有多大,就像估算不出不周山究竟還有多遠一樣。
高歌抬起頭,望著不周山。
還是那個巨大無匹灰蒙蒙的山體,似乎沒有一絲變化,好像高歌這二十多年來,一點也沒有移動似的。
但高歌並沒有絲毫氣餒,依舊信心滿懷,他覺得自己一定可以走到不周山。
他仔細看過自己的容顏,發現自己越活或越回去了。
按照他計算的數,他已經五十多歲了,如果還在地球,他應該結婚生子,孩該高考上大學了,他此刻也許兩鬢斑白,頭頂脫光,成為一個油膩的中老年了。
但從水麵上看到的高歌,唇紅齒白,眉清目秀,一頭烏黑的長發攏起一紮,可以驕傲地,我今年十八。
高歌覺得,自己好像已經獲得了洪荒的初步接納,成為一枚長生種了。
而他這個長生種想要發芽長大,就必須去不周山。
高歌不知道什麽時候,也不知道為什麽,這個想法就在他的心底冒出來,總是隱隱約約提醒他,影響他。
去不周山!
想得多了,這個想法就深深的刻在了高歌的心裏,覺得去不周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就像一個孩子外出,總會回家一樣的正常。
正常得高歌心裏完全忽略了去不周山的路程長短,和一路的艱難險阻。
隨著每不斷接近不周山,高歌的心裏就有莫名的欣慰,這種欣慰讓他不知疲倦,樂此不彼。
許多時候,高歌甚至忘記了自己穿越人士的身份,和洪荒的野獸一樣生活,大聲吼叫,狠辣無情,吃著血淋淋的血肉內髒。
人性這東西,一般隻針對人,現在洪荒除了高歌,也沒有第二個人,高歌就把他放下了,深深埋在了心底,一直背負著,太累,高歌怕背不起。
感歎了一會兒草原的恢弘與鮮活,高歌的眼睛就不自覺地開始巡視。
有沒有身形特別快的獸影?
有沒有氣勢凶悍,周圍都沒有野獸敢靠近的獸影?
有沒有身形特別巨大的獸影?
高歌的食品儲藏中,凶獸的血肉已經消失了很長的一段時間了。
想起凶獸血肉中的能量,高歌俯視著草原的眼睛都有些綠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