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的,不等鄭芝虎發話,他的左右就一擁而上,又一次結結實實地把這使者按倒在地。
一人問道,“鄭將軍,此賊膽敢侮辱聖旨,咱們怎麽處置他?”
鄭芝虎冷哼一聲,“侮辱聖旨是什麽罪?”
左右道,“當然是死罪了,死得透透的。”
鄭芝虎點了點頭,又道,“不過他要是死了就沒人回去傳聖旨了。這樣,死罪就免了,把他的腿打斷,鼻子耳朵割掉,再放他回去。也好讓洞烏國王知道知道咱們聖上仁慈不是?”
那使者一聽,臉當時就白了。
大喊,“你們竟敢對一個使者動手!我是洞烏使者,兩國交戰不斬來使,你們不是自稱禮儀之邦嗎?你們、你們……”
使者大概是漢書看多了,認定中原人講些個條條框框,不會對他這個“使者”下手,所以才那麽囂張。
這很正常。當時的明國人走出國門,無不是規規矩矩以理服人,就是鄭和下西洋時路過蠻化之地,也絕不會動輒訴諸武力,而是永遠保持謙謙君子形象——可沒有後來的那些歐洲殖民者凶狠。
所以當聽到鄭芝虎果真要打斷他的腿、割掉他的耳鼻時,那使者才明白合著自己看的漢書都是假的。
是人,哪有那麽好的脾氣?
不斬來使是沒錯,但漢書裏可沒教你可以侮辱聖旨。
使者雖然沒喊饒命,保持了最後的氣節,不過還是在撕心裂肺地大喊他是使者不可辱,甚至提出現在放了他,他還可以把聖旨帶回去之類的雲雲,顯然還是慫了。
但是來不及了。
被推出去後沒多久,在一陣慘烈的嚎叫後,幾塊血淋淋的東西被送了進來。
鄭芝虎大笑,饒有興致地看了下,這才讓人把使者送回他們來的那條船上——當然,也沒忘記把聖旨揣到使者的懷裏。
且龐大的艦隊現在就在伊洛瓦底江口,這會兒哪都不去,就等著洞烏國王的回話。
為什麽打滿剌加時可以不宣而戰,而打洞烏卻要先下個最後通牒呢?
因為兩者性質不同。
打滿剌加就是為了爭地盤,跟葡萄牙這種歐洲海盜沒什麽好的,規矩大家都懂,這年頭誰強地盤就歸誰的,都了是搶,就別裝什麽正人君子了。
但是打洞烏不同。秦書淮可沒打算把洞烏這個地方納入大明地盤——這地兒民風彪悍,民族矛盾奇多,動不動就給你來個暴動,平叛都不好平,打下他除了徒添麻煩還能幹什麽?倒不如讓他老老實實做附屬國,稱臣納貢來得劃算。
既然不是占地盤,那就隻是打垮他們的他隆王政權罷了,也就是要做出大明興師前來,隻針對他隆王而不針對洞烏人的樣子——畢竟回頭他還得扶持一個政權,讓他向大明稱臣納貢不是?
怎麽才能做出這個樣子?
秦書淮連他隆王的十宗罪都想好了。
什麽侵占大明國土,擄掠大明百姓這些不必,連他隆王驕奢淫逸,荼毒百姓,甚至為一己私欲大興土木強占撣族、孟族人土地、逼撣族、孟族人為奴等也算進去了,這是違背道行不義,這樣的國王“何能立於下”。
嗯,相當的冠冕堂皇,簡直就是一副要幫洞烏人民除暴君的架勢啊。
但是有用嗎?
絕對有用,別忘了剛被征服不久的撣族人、孟族人甚至其他不少族人都還在憎恨他隆王,隻是敢怒不敢言而已。
所以,雖然十的通牒期,給了他隆王一定的調兵遣將時間,但是從輿論上來講,肯定是劃算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