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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二十七章劃分(2/2)

作者:大國雄起字數:4572更新時間:2019-12-12 19:13:08

    在按時代分類時,要注意我國在時代劃分方麵的情況,如曆史時期的文物,在古代一般按朝代劃分,不是按紀年劃分,當然在研究某一件文物時,要盡可能了解它的絕對年代,在分類中,一般隻考慮它的相對年代。

    因此,古代文物,一般分為夏代文物、商代文物、周代文物、秦代文物、漢代文物、魏晉南北朝文物、隋代文物、唐代文物、五代十國文物、宋代文物、遼代文物、金代文物、元代文物、明代文物、清代文物。其中周、漢、魏晉南北朝、宋等時期的文物,還可以曆史朝代詳細劃分。

    在曆史時期之前的文物,即史前文物,一般分為舊石器時代文物和新石器時代文物。如果再細分,各時代文物還可再劃分出早、中、晚期,從研究角度來說,這也是有利的。

    古代以後的文物,一般統稱為近代現代文物。

    不可移動文物基本上都是文物史跡,如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古遺址、古墓葬、近代現代重要建築、紀念地等。這些史跡一般體量大,不能或不宜於整體移動,不能象館藏文物那樣,可以收藏於館內,並輕易移動。

    那些文物的史跡不能或不宜整體移動,是從整體而言,至於個別文物史跡因特殊情況,必須遷移的也有。

    比方說,有那麽一通石碑,原處已無其它建築,又與周圍環境無關,且不便保護,遷移之後不影響它的價值,又便於保護,經批準可以移動,遷往它處。

    又比方說,一座殿字,獨立於某地,其它建築已無存,不便保護,本身又有保護價值,亦可經批準後遷移。

    再比方說,在基本建設工程範圍內,因工程建設的特殊需要而必須把一處文物建築遷走時,同樣可以用科學的辦法進行拆遷,按原狀複原。位於黃河三門峽水庫淹沒區的永樂宮,就是因此遷至芮城縣城北的。

    即使有如上個別遷移的事例,也不能改變從整體而言文物史跡不可移動的特性,如果移動了,其價值必然受到很大影響,有的甚至變成了大模型。

    因此,一般說來,文物史跡如古遺址、古城址、古窯址、古地道、古墓葬、古建築群、石窟寺等,是無法整體移動的。

    可移動文物主要是指館藏文物和流散文物。它們體量小、種類多。根據它的體量的大小和珍貴程度,分別收藏於文物庫房,甚至文物櫃或文物囊匣內。

    根據保管、研究、陳列的需要隨意移動,變換地點,這對其本身的價值不僅沒有影響,而且是更好地發揮其作用。

    可移動文物主要有:石器、陶器、銅器、鐵器、金銀器、玉器、瓷器、漆器、工藝品、書畫、古文獻,等等,也就是說,李忠信現在收藏品當中,可移動性的東西是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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