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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八章 此內閣非彼內閣(1/2)

作者:漢風雄烈字數:5464更新時間:2019-11-28 18:01:21

    後世的中國稅費製度施行的是分稅製,就是把所有的稅收種類,分成中央的、地方的或二者和有的共享稅三大類。

    可那是現代化社會。而現在又是什麽社會?自然不能照著全搬。

    就好比後世人盡皆知的印花稅、財產稅、個人所得稅等,現在提它們還有些過於遙遠,這些課稅必須等工商業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後,才能開辟為稅源。

    眼下大宋最最重要的歲類還是田稅,還是夏稅和秋稅。當然,人頭稅、酒稅、茶稅,也不能小覷的。但問題在於,現在過不了幾日就已經是夏收了。

    “什麽?大王要動酒稅?”趙不試失聲道。

    多日的爭執,朝堂與地方大員之間仍沒商量出一個確切的數字。

    中央想要60%,這個數字比起先前已經削弱了不少。可人都是得寸進尺的,地方上見趙構是真心想要變一變先前的政策,自然就抖擻起精神來,他們也想要60%。

    趙構覺得這事兒吧,真的沒譜,誰也不知道這分成定下後兩邊是否都夠用,這定下的數字是否妥當,可這定不下更是個問題,馬上夏收就要到了。

    所以他就想到了一招,想到了酒稅。他要給兩邊繼續擴大蛋糕。

    用酒稅來做大“蛋糕”,大家千萬別笑。這絕對是一事實。

    在趙宋,後世的小年輕們可能都從曆史上上看到了宋朝的海關稅,就對酒稅不以為然了。

    那可是一大笑話了。

    宋朝的酒水從趙宋立國之初,那就是趙宋財政上的一根中流砥柱,在財政收入中就一直占據著較高的比例的。

    天禧末年(1021年)都超過了1000萬貫。這可全都是現錢啊。

    古代社會,一年酒稅都高達千萬貫,是不是覺得很玄乎?可這是事實。因為酒稅收的高啊,此前中國的曆朝曆代(隋朝沒酒稅),酒稅都是在50%上下浮動的。

    宋朝更是施行了酒類專賣製度,開辦大量的官營釀酒坊,從生產到銷售,一條龍服務,收益極豐厚是其一。

    從源頭上控製酒曲製造,便是民間酒戶釀酒,都要找官方購買酒曲,同時課以重稅。而且根據購買酒曲的數量,可以推斷出酒的產量,征稅也“有的放矢”,酒戶基本不可能逃稅、漏稅是其二。

    嚴格劃分酒類的銷售區,一地酒水隻能在本地販賣,嚴謹私出州府。實際上是官府通過壟斷價格來達到獨占酒利的表現,它不僅排除私酒、官酒之爭,而且排除官酒與官酒之爭,達成了某種意義上的壟斷。造成“別無分店,隻此一家”的局麵,則“官酒雖惡不容不買,甚至民間凶吉事皆勒買官酒。”是其三。

    有這麽三條不人道不自由的規定束縛著,也難怪趙宋一年就能從酒水上刮出那麽多油水。

    但叫地方官們嗬嗬的是,每年都賺這麽多的酒稅,可這酒稅卻從來都一分也不留給他們。因為酒稅全都是錢財,是直接拔充軍費,為支撐邊境軍費的重要來源之一。

    趙構要是把之並入稅賦分成的之中,那絕對能叫中央地方全鬆一口氣。

    那可是一年六七百萬貫的稅額啊。宋徽宗把天下都折騰慘了,但喝酒這事兒在趙宋蔚然成風,一年依舊有六七百萬貫的收益。

    隨著天下革新,趙構的那些政策被推廣下去後,都能預料的好,這酒稅必然會有進一步增益。

    趙不試現下為翰林學士,這官兒可不小,負責起草朝廷的製誥、赦敕、國書以及宮廷所用文書,還侍皇帝出巡,充顧問。實際是皇帝的秘書處和參謀官員。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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