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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三章 雄文(下)(2/2)

作者:九悟字數:5362更新時間:2020-04-13 23:56:52

    頂多從處罰超標的情況去駁斥。但到這一步就是個技術問題。絕對不會影百官叩闕”的戲碼。

    兵部尚書劉大夏白搞的“串聯”戲碼算是白費功夫。

    從這個結果來看,這真的是一篇雄文!

    而從他的角度而言,明理報到底要不要在頭版刊登呢?他是要立場,還是要報紙的銷量、口碑?

    這是個難題啊。

    …

    …

    汪總編犯愁時,時間悄然的走過。

    張昭的文章到京中,首先去的地方是報社。而非朝堂。首輔李東陽等人反而是後來才得知的消息:有雄文北來。

    夜間時分,李東陽坐著馬車回府鄭隨即便叫兒子李兆蕃送來張昭的文章。

    索要文章,對於大明首輔而言,實在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稍後便有真理報社複印的文章送來。

    標準的字體,標準的紙張,印刷出來的。

    書房之中,李東陽沒有急著讀文章,反而是有點出神。

    他身為文壇宗師,大明首輔,對“印刷術”的改進當然是看得很深刻。

    換言之,印刷術的改進,是如今文風正在轉為白話文的最根本的原因。

    諸子百家難道不想把他們的思想更準確的記述,流傳下來嗎?因為當時是用竹子做書簡,用錦帛來書寫,成本非常的高,必須要用最少的文字傳達最準確的意思。

    漢以來,不就是經學、賦興盛嗎?再到如今的大明,世情等讀物更勝於詩詞。原因不就在於此嗎?

    大明的文風自李夢陽等人掀起複古運動之後,又要開始改變了!而且,隨著學的推進,識字的人越來越多,這個改變將不會以個饒意誌為轉移。

    李東陽微微感慨一番,這才開始讀張昭的文章。

    “律法,當為治世之共識。

    若是律法無法解決當前的問題,不能合乎法理人情,不能治理地方,當修改律法。而不是簡單否定律法,用人治來替代。

    如今大明聖子當朝,文治以《大明會典》為最主要的成果。會典之中就有詳細的律法規定。

    非隻如此。南北兩京之中均藏傭永樂大典》,其中亦不乏律法著作。我們都將從汲取古人治理國家的智慧和知識。

    大明京中各衙門也都在製定各自的典籍、規章製度,作為傳常以及大明文治的痕跡,提供給後世瞻仰、學習。

    在這篇文章的最後,亦是我所想要表達、呼籲的,大明應當此案為契機,逐步推動以律法治國,改變千年以來的人治。

    經濟發展必然帶來社會的多遠化。這是客觀規律。而如何讓多元化的社會凝聚共識,如何規範個饒行為?僅僅靠道德是不夠的。還要有律法來托底。”

    李東陽是站著讀完的,並非是他看得入迷,而是讀著讀著,就以此來表示對文字的尊重。

    讀完,輕輕的吐出一口氣,“果然是一篇雄文啊!”

    這並非是張昭的“白話文”寫的多麽好。那是扯淡!強行貼金。但是,這篇文章所展露出來的思想,以及所帶來的影響,絕對是非常深遠的。

    不會遜色於一般的詩詞名篇!

    朝堂的局勢,將會因此文而改變。

    他作為大明的首輔,政治領袖,已經覺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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