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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識1 “收納”無法收拾好家(1/3)

作者:【日】山下英子字數:7044更新時間:2021-04-30 17:24:30

    她沒有意識到越想通過“收納”來解決家務,越是讓問題越來越多、越來越大。

    我們在前麵介紹過物品附帶有維護管理所需要的精力、時間和空間。接下來從“意識層麵”認識一下物品的構成。

    為什麽會“想扔卻扔不掉”?

    從圖中我們會發現家裏最多的東西是忘卻物。“忘卻物”即那些我們連其存在都不知道的、無法想起的雜物。人總是很難想起看不見的東西,我們總是被這些忘卻物奪去空間,奪去時間和精力。

    “執念物”即那些我們雖然能意識到其存在,卻無法丟棄和處理的東西。像一些往昔的紀念品、親手製作的小東西等我們常說的“想扔,扔不掉”的雜物。通常,我們並非很珍惜和喜歡這些雜物,隻不過隨處擱在家裏,不去想如何處理罷了。換句話說,這些雜物屬於上圖中的A區和B區範圍,是“不需要·不合適·不愉快”的需要“扔”的雜物。

    而“需要·合適·愉快”的物品即有價值,被我們所需要,讓我們心情愉悅舒適的東西。即上圖的C區,是需要保留的物品範圍。

    這個區域的物品:

    是我們“要花時間,想花時間”而不是“被迫花時間”的物品。

    是我們“想騰出地方安放”的物品。

    是我們“想花精力,想維護管理”而不是“被迫花精力”的物品。

    對於不同區域的東西,我們內心發出的聲音是完全不同的。

    “忘卻物”和“執念物”是內心所排斥的。“需要·合適·愉快”的物品是內心所期待的。前者讓我們心靈衰敗枯萎,後者則讓我們心靈充盈豐潤。後者讓人與物品建立一種舒適愉快的良好關係。

    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這三個區域劃分不是絕對的,也會隨著時間而改變。“需要·合適·愉快”的東西會逐漸變成“忘卻物”或者“執念物”。物品和人的關係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分類則滿足的“標簽化收納術”

    我曾經也嚐試過“收納術”。

    第一件事就是買收納箱。

    有了收納箱,把一些零零碎碎的東西一股腦兒地放在箱子裏。其他的不說,首先這些亂七八糟的雜物從視野中消失了。

    結果,它們不僅從視野中消失了,也逐漸從腦海裏消失了。

    換句話說,所謂收納,好像是收拾之後就可以坐視不管,置之不理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收納是種忘卻物催化劑。需要的收納箱越來越多,占據的空間也就越來越多,家裏也就顯得越來越狹窄擁擠。

    收納術的老師還教我們如何貼標簽把物品分門別類。包括建立收納隔間,粘貼便利貼區分雜物類別,等等。這些工作無一不是要花費時間和精力的。一旦開始貼標簽,我們就會下意識地把“貼標簽”當作第一目標。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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