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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最後通牒(一)(1/5)

作者:董競一字數:50472更新時間:2019-07-21 21:54:43

    夫妻會不會成為仇人?會不會萌生仇殺之心?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種事情幾乎是難以想像的;兩個人沒有感情——那絕不是一般的好感——就成不了夫妻。萍水相逢的陌路人即使相互發生一些摩擦,也不至於結仇,更不可能產生仇殺的心理。何況是有著或是曾經有過非同一般的情感的夫妻呢?

    可是,就是這絕大多數人都不會遇到的事情,偏偏叫江行童遇上了。當秦香蜜站在江行童的臥室門口,手指著他,咬牙切齒地發誓要殺死他的那個時候,她的表情,她的語氣,她全身散發出來的氣息,無一不充溢著仇恨;而江行童此時對妻子的那種難以形容的反感和厭惡裏,也早已沒有了一絲一毫的夫妻成分。幹脆這樣說吧,一個陌生人的非常卑劣的舉止,也不至於讓江行童反感厭惡到這種程度。

    “……我告訴你,我要是再發現你和她在一塊兒,我就捅死你!我說話向來算數!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捅死你我再自殺,我肯定說到做到!”

    這些話和她平時說的那些話一樣顛三倒四語無倫次,不過,那種溢於言表的仇恨卻是一點兒不剩地都表達出來了。

    究竟怎麽了?秦香蜜發現了什麽?

    好象是第三者作怪。

    “我要是再發現你和她在一塊兒……”

    顯然,那個和江行童在一塊兒的“她”是一個女人。“在一塊兒”?這是什麽意思?在什麽地方在一塊兒?怎樣在一塊兒?耐人尋味。

    江行童和另外一個女人“在一塊兒”,確實有婚外戀的嫌疑。但是,如果江行童果真有外遇,那麽,當秦香蜜歇斯底裏地叫喊“我要是再發現你和她在一塊兒……”的時候,他為什麽沒有生出絲毫的驚慌和愧疚,有的卻是那種難以形容的反感和厭惡呢?

    二“她……”

    “她”,叫迎梅,四十多歲,比江行童整整小十歲。

    迎梅家住華龍小區四十號樓,江行童家住三十八號樓,中間隻隔著一棟三十九號樓。三十八樓前是小區的公共小公園,在當時全市的住宅小區中,有小公園的大概隻有華龍小區一家。小公園南北寬四十米,東西長八十米。東部有個圓型噴水池,池中有假山。噴水池一圈和公園四周是各種樹木,有喬木,有灌木,多數開花,而且開花季節不同,可見當初在設計上是花了一番心思的。公園東麵是一片鋪磚的空地,安裝了一些健身器械。再往東就是一長溜樹林了,清一色的加拿大楊,最細的也比碗口粗,亭亭玉立,鬱鬱蔥蔥。孩子們喜歡在裏麵追逐打鬧,幾個老人天天清晨在裏麵溜鳥,綠陰鳥啼,真叫人賞心悅目。

    這樣一個地方,自然會吸引人。每天早晨和傍晚,不僅是在華龍小區住的人,外邊的居民也喜歡來這裏鍛煉,散步。江行童早晨不出來,在家裏做“床上八段錦”和一套自創的健身操。晚上吃完飯則必須到小公園走上一個小時或者是三十圈。(計算方法不同,運動量差不多)然後再活動活動腰腿,打兩遍太極拳。偶爾哪一天沒有出來活動,就覺得肚子發漲,渾身上下不舒服。所以,每天晚上在小公園散步的幾個人中,江行童算是雷打不動的一個。即使下著雨,打著傘也得出來。

    迎梅和她丈夫錢磊也經常在晚飯後到小公園散步。迎梅是想減肥,盡管看不出來她有多胖。大概女人們總是害怕自己胖了,即使不肥也想減肥。錢磊是個汽車司機,挺著個十分顯眼的啤酒肚。對他來說,多走走路,多活動活動,無疑是大有好處的。

    晚上常來小公園散步的基本上就是那些人。多時十幾個,平時七八個。時間一長,江行童跟迎梅,錢磊自然而然就認識了。錢磊是個撲克迷,江行童也喜歡打撲克。熟悉了以後,有時散步結束,便湊起四個人,在小公園的路燈底下攉上一輪兩輪。一來二去,錢磊和江行童成了“攉輪子”(三副牌的升級)的好搭檔。兩人配合默契,往往一把很糟的牌(利用對方的錯誤)也能打贏。

    上班的人幾乎不來小公園,可能工作忙顧不上吧。江行童上班的時候就沒有進過,盡管小公園在他的窗戶底下。現在常在小公園散步的幾個人都退休了,退休的人聊天有個特點,話題廣泛,從古到今,天上地下,中國外國,漫無邊際。有些話題你連想都想不到。不過七八個十幾個人聚在一塊兒聊,那就沒法走了。所以通常是兩三個結成一夥,每一夥的成員並不固定,往往走著走著就改變了組合。於是話題也隨之變換。

    江行童當過雜誌主編,報社總編,在這群人裏頭算是喝墨水比較多的。人們願意跟他結夥走。有時其他夥裏遇到了難題或發生了爭執,就會等著或追上他在的那一夥,向他請教或是讓他裁決。

    “老江,我說武則天剛開始是李世民的妃子,後來才跟了李治。老魏不信,硬說父子倆不可能娶一個女人,你說到底是不是?”

    江行童便把武則天被選入宮,以及後來出宮入報國寺修行,最後又被李治迎回宮裏的經過講了一遍。特別指出,武則天剛入宮的時候在名義上確實是李世民的妃子。而在事實上究竟是不是李世民的妃子,他不能妄加判斷。因為他沒有看到過確切的史料記載。

    一場爭論於是結束,幾個人聽得心服口服,就是不大過癮。他們想聽的是老子兒子同娶一個女人的詳細情節,而江行童恰恰對此沒有興趣,他很少談論別人的隱私。連對古人都是如此,對周圍的人便可想而知了。

    江行童不是個好為人師的人,不喜歡告訴別人什麽或是教會別人什麽。這對自己並沒有什麽幫助。他感興趣的是探討問題,以獲取新的認識和知識,也喜歡聽別人講各個地方的風土人情,尤其喜歡聽過去的生活——不是電影和大部分文學作品中的那種生活,而是來自社會底層的真實的生活。比如有一次他和老王聊起了土改的事,據老王說,劃地主是矬子裏頭拔將軍,反正每村都得有地主。他們村最富的那家隻有六十畝地,要在別的地方根本夠不上地主。可是他們村再找不出更富的人了,就把他家劃成了地主。聽了這件事,江行童一連和老王走了四五天,把老王肚子裏的那一點兒幼年的記憶都掏出來了。

    認識了錢磊迎梅夫婦之後,他們也經常結伴散步。錢磊在,江行童和他們兩口子一齊走。錢磊不在,江行童有時和迎梅走,有時又有別人加入。迎梅是個極好的聊天夥伴,和她邊走邊聊,常常走過一個小時了還不覺得。

    三“在一塊兒……”

    小公園的北麵是三十八號樓,也就是江行童住的那棟樓。江行童在一單元二層,站在陽台窗戶跟前,就能和小公園裏的人說話。

    小公園西麵是四十一號樓,南麵是四十五號樓。從這三棟樓上每一個對著小公園的窗戶裏,都能清清楚楚地看見小公園裏的一切。也就是說,在小公園裏散步的每一個人,無一不是處在“眾目睽睽”之下。江行童和小容一齊散步,自然也是在“眾目睽睽”之下。

    既然是在“眾目睽睽”之下,還能叫作“在一塊兒”嗎?當人們特別指出某個男人和某個女人“在一塊兒”時,那幾個字不是具有著一種特定的,心照不宣的神秘含義嗎?

    所以,從邏輯推理的角度上看,江行童和迎梅的“眾目睽睽”之下的散步,是不應該輕易地稱作“在一塊兒”的,更不應該成為秦香蜜要拿刀子捅江行童的理由。秦香蜜所說的那個“在一塊兒”,應該是比在“眾目睽睽”之下一齊散步更為嚴重的事實。

    邏輯推理的結果就是如此。

    秦香蜜所說的“在一塊兒”果真是這樣嗎?她真的發現了比“眾目睽睽”之下一齊散步更為嚴重的事實了嗎?

    “我一回來就聽好幾個人跟我說了,你天天晚上和那個女人一塊兒走……”

    這是秦香蜜的原話。她並沒有發現更為嚴重的事實,她所說的“在一塊兒”,指的就是江行童和迎梅的在“眾目睽睽”之下的散步。

    既然在“眾目睽睽”之下的散步能夠成為仇殺的理由,那麽,散步時聊天的內容就變得關鍵和重要起來了。如果說江行童和迎梅的聊天中有那種特殊的內容——隻有關係曖mei的男女的談話裏才會出現這一類內容,這就說明,江行童和迎梅除了在“眾目睽睽”之下一齊散步這種“在一塊兒”之外,還有著不在“眾目睽睽”之下不為人知的另一種“在一塊兒”。

    在這裏,關鍵就在聊天的內容上了。我們且看一看,都是些什麽樣的話題,能叫江行童和迎梅在散步時聊得那麽投機,一聊就是一個多小時。

    四“你認識我公公?”

    江行童和迎梅以及她的丈夫錢磊剛認識的時候,在小公園見了麵不過是禮貌性地問候一聲,打個招呼。比如“吃了飯了?”“吃的啥飯?”“走幾圈了?”諸如此類。沒有更多的話資可談,因而也不在一起走。讓他們進一步熟悉起來的,是一個他們雙方都認識的人,一個已經過世的人——迎梅的公公。

    江行童住三十八號樓一單元二層,樓下一層住的是宙國。江行童跟宙國可是老相識了。三十年前,也就是一九七0年,從煤礦回來的江行童被招工招到了雲城鋼鐵廠,在煉鐵車間當鑄床工。當時還沒有投產,煉鐵車間被調去鋪廠裏的鐵路專用線。車間領導讓他寫一篇報道,把成績宣揚出去。那時候全國上下都十分重視宣傳報道,哪個地方,哪個單位的先進事跡一旦上了廣播或是報紙,這個地方,這個單位的主要領導就極有可能飛黃騰達。

    江行童寫的這篇報道與那些流行的千篇一律的報道不一樣,他對什麽穿鞋戴帽那一套結構方式,還有那些用爛了的套語非常反感,開門見山頭一句就是;“兩條鐵軌象兩條長蛇,蜿蜒著爬向看不見的遠方……”

    這篇報道被廠廣播站連續廣播了一個星期。(廣播員就是秦香蜜,這篇報道似乎激發了她的激情,她的朗誦變得聲情並茂,與念其他稿件時平白的,毫無生氣的語調大不相同。)後來又刊登在《雲城日報》上。江行童很快調到了廠政治部宣傳科,後來又成為宣傳科的臨時負責人。

    江行童到宣傳科後,下基層了解情況的第一站是原料車間,原料車間的黨支部書記就是宙國。那時江行童二十歲,宙國三十多歲。江行童在雲城鋼鐵廠呆了十年,和曆任廠級領導及中層幹部都很熟悉。宙國後來也調離了雲城鋼鐵廠,分別十多年,沒想到在華龍小區三十八樓又作了上下樓的鄰居,宙國與江行童都感到一種意外的喜悅。

    宙國也是晚上在小公園散步的基本隊員。可能是叫習慣了,至今見了江行童還是叫“小江”。而江行童為了表示對他的尊重,仍然叫他“何書記”。

    這是一個初夏的傍晚,天氣還不太熱。迎梅出來時拿了個墊子夾在樹叉上,準備走累了好在水磨石條凳上坐著歇歇。宙國走了幾圈不想走了,就把迎梅的墊子拿下來墊著,坐在條凳上跟別人聊天。過了大約二十分鍾,迎梅也不走了,想坐卻沒有了墊子。其實她早就看見墊子在宙國屁股底下哩,隻是不好意思明著要,便裝作不知道的樣子問:“我放在樹叉上的墊子哪兒去了?誰看見了?何大爺,您看見了嗎?”

    宙國就是笑,指著迎梅站了起來。

    “你這個迎梅呀!要墊子就說要墊子,裝模作樣問這個見你的墊子沒,問那個見你的墊子沒。這麽大個墊子,我坐著你看不見?還專門來問我?”

    周圍的人都笑。

    迎梅一本正經地說:“我真沒看見,以為叫誰拿走了哩。要知道是您坐著,沒丟,我早不問了。我不是跟您要墊子,您快坐吧!您坐著小偷就拿不走了。”

    宙國用手指點著迎梅:“明明是趕我起來跟我要墊子哩,還說是讓我坐著看墊子——你那個心眼兒呀,比你公公還多哩!真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公公有心眼兒,找來的兒媳婦更有心眼兒!”

    看來宙國跟迎梅早認識。迎梅口齒伶俐,宙國也風趣幽默,逗得人們哈哈大笑。江行童這時正走過來,隨便問了宙國一句,迎梅的公公是誰?宙國十分意外地盯著江行童看,過了一會兒才說;“咋?你不知道?我以為你早知道哩!她公公就是石錢磊,石胖子!203!你忘啦?那時侯你也在雲城鋼鐵廠哩嘛!”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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