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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智巧當絕之(一)(1/2)

作者:狼心蒼蒼字數:3984更新時間:2023-10-26 02:45:44

    [\"第十九章  智巧當絕之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複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言也,以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而寡欲,絕學無憂。

    這一章是上一章的延續。老子在上一章裏,談到大道與仁義、國家混亂與貞臣、孝慈和六親相和的關係,這一章則為人們提出了解決的辦法。

    1.絕聖棄智,民利百倍

    「棄智」這裏所說的棄智不是讓大家混混沌沌,都變成傻子,而是放棄掉那些不必要的小聰明,尊重規則,尊重道德,做事不走捷徑,不去沾小便宜,回到大智若愚的那種境界上來。

    關於這一點,在上一章「智慧出,有大偽」中已經表述的非常清晰了。相對來講,「絕聖」就有些讓人不好理解了,聖人一直都是《道德經》所標榜的,老子為什麽在此提出「絕聖」來呢?他要絕的這「聖」究竟是什麽?

    聖,通也。——《說文》

    「聖」在這裏的含義與「睿」、「智」類似,有智慧之意。高亨先生曾列舉古文數例,以說明這點:

    1、聖,知之華也。(《大戴禮·四代》)「聖」在這裏指是智的高級形式。

    2、夫妄意關內,中藏,聖也。(《呂氏春秋·當務篇》)《呂氏春秋》中的這段話是盜蹠對人解釋與盜賊相關的「聖、勇、義、知、仁」時所說,意思是能預測到主家將東西藏在哪裏,這就是盜賊的「聖」。盜賊以財物為目標,知道財物在哪裏,那是最要緊的。否則的話,東翻翻,西翻翻,東西沒有找到,驚動了主家,是非常要命的事情。

    3、睿作聖。(《尚書·洪範》)後人解釋「聖」字說:「於事無不通謂之聖。」①

    從上麵引的三條例證可以看出,老子在這一章裏說的「絕聖」與「棄智」其實是指一回事情。那麽,為什麽「絕聖棄智」,民利就百倍了呢?如果以今天的事情作為例子,可能會更好地讓人們理解這一點。

    人們都希望自己的生活好一點。要想生活好,就離不開對物質的追求。但是,有了錢就一定幸福嗎?與之前相比,我們現在是富了,富到可以跟全世界的人比闊,中國人奢侈品的購買力令世界刮目。可是做為一個整體,我們真的感到幸福了嗎?一個充斥著地溝油、三聚氰胺牛奶的國度,一個到處霧霾的國度,一個不知道什麽可以吃,什麽不可以吃的國度,怎麽會有幸福?如果我們的聰明都用在財富的掠奪上,如果我們的智慧全部用來對抗社會規則上,我們怎麽會有安全感?如果權力者憑借手中的權力,利用各種聰明才智來聚斂財富,社會又怎麽會和諧?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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