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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0章:大爭再起(4K)(1/4)

作者:榮譽與忠誠字數:8642更新時間:2022-07-11 18:15:53

    呂武在“新鄭”逗留了八天,主要是跟子產聊一些“法”上麵的話題。

    總的來說,子產要變法以圖鄭國變強,大部分製定的“法”是用來限製和剝削貴族,少部分的“法”則是給泥濘階層打開了上進的通道。

    在任何一個國家之中,肯定是普通人占了多數,一旦作為多數的普通人爆發出某種熱情,能夠使得國家興盛,也能讓國家陷入萬丈深淵。

    呂武跟子產的交流得出一個結論,真的要讓子產在鄭國變法成功,太久遠的未來不好說,短時間內鄭國必然會得到極強的國力增漲。

    “侯氏所求攜土歸晉,彼土仍歸己有。”士匄以一種侯晉是個傻子的表情講了那麽一句。

    侯晉之前隻是不滿意在鄭國的上進通道被關上,近期子產變法一再損害鄭國貴族階層的利益,作為鄭國公族的那一批“主人翁”明白國家好了他們才能更好,公族封主願意忍耐一時的吃虧。

    鄭國那些不是公族一員的貴族,國家變得強大他們當然能夠得利,心態方麵跟公族封主則是不一樣的。

    說白了,鄭國是公族的鄭國,輪不到他們這些外姓貴族掌握鄭國的話語權。

    另外一點,鄭國跟很多由公族來主政的諸侯國一樣,外姓的天花板太低,日常遭受的各種剝削則是非常嚴重。沒有能力反抗隻能默默忍受,有了別的出路誰還不懂用腳投票?

    士匄說道:“我聽聞鄭執政弄法,公族多有漏洞,苦僅在外姓。”

    用詞是“弄法”,不是“變法”。

    說起製定律法,老範家是專業的呀。

    晉國的很多律法就是出自範氏,得到國家層麵的認可並執行,但也僅是在國家層麵上,管不到有自己封地的貴族。

    在這個“臣下之臣非君之臣”的時代,存在著大大小小的“國中之國”,每一名有封地的貴族都有權在自己的地盤選擇執行什麽律法,外人是無法也沒有理由進行幹涉的。

    所謂的“國家層麵”可以理解為,一國之君有權力在既定框架上指使和約束眾貴族,也就是貴族的稅、賦和禮儀,一旦貴族完成自己的“義務”和“責任”,一國之君無權幹涉眾貴族想在自己的領地上玩什麽。

    同理,貴族一旦自己也搞了“分封”,他們的“臣下之臣”也就有了自己的“小王國”,一樣是在“臣下之臣”完成自己的任務後,無法也不能去強加幹涉。

    在這種“宗法”之下,玩的就是一種“套娃”的遊戲,一層管理著一層來維持整個國家的運作和協同。

    那麽玩其實也沒有毛病,誰讓通信困難,道路交通又堪憂呢。

    任何時期都有符合當代的製度,條件不成熟非要去玩太先進的玩法,最大的可能性是把自己折騰死。

    呂武就沒有玩太多“先進”的玩意,陰氏內部執行的製度也是一種循環漸進的方式。

    總不能在要求通訊會耗費至少半個月的時間前提下,要求每一處封地的負責人一旦出事在下一秒就進行匯報吧?完全不可能的嘛!

    他們已經回到“新田”,各自休息了半個月才複工。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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