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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兔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地位

作者:王迅字數:2896更新時間:2019-09-21 11:23:56
兔子是一種浪跡五大洲的動物,由於環境和民族心理等條件的不同,各個國家和地區的人們對兔子的看法和情感也有所區別。 古代的中國人對兔有喜愛、崇拜的一麵,但也對兔的狡猾、膽小、“缺唇”等特點持保留態度。 由於兔的弱小、溫和、對人不能構成傷害,所以人們認為兔象征善良、平和,又因為兔的形體美觀,人們便對兔產生了喜愛之情。 兔子的機靈、警覺、善跑善跳,使人們深感其“靈”,由此產生了對於兔的靈物崇拜,認為它有靈氣,又象征著高速度。 兔子的生育能力,使古人對它產生了生殖崇拜,兔子差不多每月都可以懷胎的現象、“望月而孕”的誤解、兔的“陰缺”、柔美,又使人們把兔與月亮聯係在一起。 靈物崇拜和生殖崇拜經過長期發展,出現了偶像崇拜,兔神和半人半兔的神靈形象產生了。 兔形的神靈被賦予許多人的特征,如直立、會做人的工作等等,是擬人化的兔。半人半兔的神靈為兔首人身。有人認為,半人半獸的造型也許和古人偽裝野獸的狩獵方法有關。但人們不可能偽裝成野兔去捕兔,所以半人半兔的神靈形象實際上隻是人們想象中重新組合並且變形的人與兔。是動物人格化的又一種形式。 把一種動物作為象征,一般不考慮其經濟利益,而把它作為概念的體現。 古代的中國人對兔很少有出於經濟的考慮,中國古代的經濟以農業為主,兔子在未經人工馴養之前,對人們沒有太大的經濟價值。因此,人們對兔的好感主要出於上麵所說的喜愛和崇拜。對於兔的惡感也並不是因為兔對於人做了什麽壞事,而是出於人們對兔的某些外觀、習性特征的理解,把它當成有缺陷、狡詐、膽小的典型。總之,古代中國人對兔的好惡都主要來自兔的象征意義。 西方的情況有些不同,兔曾給西方人帶來過一些麻煩。兔子繁殖快,眾多野兔能毀壞大片草場,這對於牧業生產占較大比重的民族,是相當嚴重的災害。19世紀,兔被帶到澳大利亞,由於當地缺少兔的天敵,所以兔子在那裏迅速繁殖,成為災害,草原的破壞對畜牧業形成了威脅,於是,人們不得不采取捕殺的辦法,消滅大量的兔子來保護牧場。 去年,《北京青年報》上刊出一篇《五萬狡兔攻占“戴高樂”》的報道,說在法國的戴高樂機場,因為有約五萬隻野兔生息、掘洞,影響到飛機安全、正常的起飛和降落。於是法國不得不動用很大的人力、物力,除去這些“入侵者”。 從人的切身利益出發,西方人對野兔有幾分反感,反映在《伊索寓言》、《克雷洛夫寓言》中的兔子那驕傲、吹噓等特點,是這種心態的折射。 同樣從人的切身利益出發,西方人在馴養家兔之後,得到了較大的經濟利益,對兔又有出於經濟考慮的好感。 從象征意義來說,兔的美好形象,善良、機靈的特征在西方也同樣得到肯定。人們認為兔子是惹人憐愛的小動物,在故事中把它人格化。與中國古代的情況所不同的是,西方人把兔子作為“童稚的象征”。而中國古代雖然也曾將兔子作為孩童們飼養、賞玩的動物,但沒有把兔作為“童稚的象征”寫在文學作品中,更沒有為孩子們寫的關於兔的故事。 不過,在民間工藝品中,我們有時還可以看到兔作為“童稚的象征”。愛孩子們、喜愛小動物、熱愛生活和生命,這三點在中國古代的一般民眾中表現得比較明顯。 兔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地位,主要是由兔的象征意義決定的。兔是漂亮、善良、靈氣十足的,有時被當成神靈,隻是在神界的地位並不算高。兔在民眾心目中可親可愛,被派長住月宮,被選為十二生肖之一,還“應邀”參加許多傳統節日和民俗活動,是一種很得人心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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