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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三選於吏部卒無成

作者:李道英字數:2376更新時間:2019-09-21 12:07:56
貞元八年春,韓愈回了一趟洛陽老家,一是取得參加吏部考試的資格,二是與盧氏完婚。同年五月返回長安。應試之前,他曾遊鳳翔,想借助於鳳翔節度使刑君牙為其張揚聲名。他在《與鳳翔刑尚書書》中寫道:“布衣之士,身居窮約,不借勢於王公大人,則無以成其誌;王公大人功業顯著,不借譽於布衣之士,則無以廣其名。是故布衣之士雖甚賤而不諂,王公大人雖甚貴而不驕,其事勢相須,其先後之資也。”這套被後人詬病的“相須”“相資”的大道理,並未被行伍出身的刑君牙所領悟,隻好無功而返。回長安後寫《應科目時與人書》,幹謁長安名流韋舍人。書中“托物為喻”,把自己比作“天池之濱,大江之濆”間的“怪物”,現困於沙灘,得水則“變化風雨上下於天不難”,希望“有力者”動舉手投足之勞而“轉之清波”。但同時又表示,如果要自己對“有力者”“俯首帖耳搖尾而乞憐”,則自己寧可“爛死於泥沙”,表現了韓愈自高其德而不狂傲,真心求人而不諂媚的做人本色。 他第一次參加博學鴻詞科考試的結果是:初試吏部通過,但複審時被中書省某人駁落。對此韓愈既惱火,又無奈。他在《上考功崔虞部書》中,一方麵對那些“浮囂之徒”的不擇手段和專事幹謁而不學無術進行了嚴厲的指責,對考試的不公平表示憤慨,另一方麵也對自己失利的原因進行了反省和檢討。他認為自己落選的原因是“實與華違,行與時乖”,即從自己的文風和作風兩方麵來分析。文風方麵,自己質樸的文風和科舉所要求的浮華文風相違背;作風方麵,自己的特立獨行、不肯向權貴搖尾乞憐與官場時俗不相容。但信的最後仍堅定自己的信念和操守:“夫古人四十而仕……愈今二十有六矣,距古人始仕之年尚有十四年,豈為晚哉!”表示了再戰的決心。 盡管韓愈對自己首戰失利的原因有了清醒的認識,但由於堅信自己正確,作風和文風都不肯改變,所以貞元九年、十年兩次博學鴻詞科考試,他均告敗北。三戰三敗,使誌在必得的韓愈怒不可遏。他在與摯友崔立之的信中說:如今的考試“誠使古之豪士,若屈原、孟軻、司馬遷、相如、揚雄之徒進於是選,必知其懷愧乃不自進而已耳。設使與夫今之善進取者競於蒙昧之中,仆必知其辱焉。”就是說,如果讓屈原、司馬遷等人來參加如今的博學鴻詞科考試,他們一定不會參加;如果他們真的與今天的鑽營之徒同場競技,也必然會失敗。接著又說,假如自己屈心降格寫“俳優之辭”,也不見得會比考中者差。此信借機對當時的考試之法的種種弊端進行了猛烈的抨擊,發泄了自己積鬱已久的憤慨,但也終究無補於事,而“饑不得食,寒不得衣”的窘迫生活,使他不得不另找出路。 韓愈長安求仕,蹉跎十載,“四舉於禮部乃一得,三選於吏部卒無成”,備嚐艱辛,而未撈到一官半職。俯拾青紫之夢徹底破滅,萬般無奈的韓愈決計要離開長安,暫回河陽老家,以謀別圖。他賣掉了自己的一匹瘦馬,鬱鬱東歸,離開了長安這塊使他希望與失望交織的傷心之地,結束了這一段銘心刻骨的求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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